审计署昆明办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突出四个特点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9日】
【来源:审计署昆明办】
字号:【大】 【中】 【小】
    为进一步提高审计项目的质量,促进审计工作规范化,近日,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开展了优秀审计项目的评选工作,评选工作突出四个特点。

    一是注重体现审计成果的导向性。该办明确,推荐参评的审计项目不仅是有关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揭示体制机制制度缺陷的项目,还必须是在审计实施的全过程都严格执行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且在督促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整改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该办强调,通过优秀审计项目评选,达到让审计成果突出、社会影响力大、审计基础工作规范的优秀审计项目脱颖而出的目的,以更好地发挥优秀审计项目的示范作用,促进全办审计项目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是注重保证评选结果的客观性。该办从各业务部门中挑选业务能力较强、政策法规较熟的同志组成考评小组,参加办统一组织的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对各业务部门推荐的参评项目,都必须按照优秀审计项目的评分标准进行两轮交叉互评,参评人员不对本部门推荐的参评项目进行评分。每名参评人员初评结果出来后,法规处都要逐一核对,以确保每名参评人员对评分标准的掌握宽严尺度一致。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汇总材料上报办质量检查委员会审定,以最终大限度地保证评选出来的优秀审计项目是全办职工公认的精品项目,确保评选结果的公平性、公正性与客观性。

    三是注重调动业务部门的积极性。为调动各业务部门广泛参与,该办规定所有业务处都可以推荐审计项目参加办内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对于没有被推荐优秀项目评选的处室,需由法规处指定其上一年度完成的任意一个审计项目,递交该办优秀审计项目考评小组仔细审核,并对其在审计项目中的审计规范化工作进行评分。通过业务部门广泛参与,调动业务部门积极性,并在各业务部门业务骨干集中统一评选时,可以达到相互交流、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是注重推动审计工作的规范化。该办要求参评人员在评选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审计准则和优秀项目评分标准对参评项目的审计规范工作进行评分,所有审计项目的规范化得分都将被作为该办对业务部门年终量化考核评分的主要依据。若在评选中发现的审计过程不够规范等问题,参评人员必须提交业务部门并进行核对,法规处须督促业务部门及时整改,以此规范各业务部门实际工作中容易忽视的问题,促使业务部门进一步采取措施做好审计规范化工作。(施俊虹)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