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长春办开展网上审理推动实现审计现场全程跟踪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4日】
【来源:审计署长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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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员办事处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跟踪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跟踪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明确提出将结合2013年度审计项目,通过开展网上审理对现场审计进行跟踪。《通知》的制定夯实了该办跟踪审理工作基础,进一步健全了审计质量控制体系,推动了对现场审计全程跟踪审理目标的实现。

     一是明确网上审理第一责任人,保证网上审理工作顺利进行。鉴于在以前年度跟踪审理过程中存在审计组人员流动及分工调整等因素影响跟踪审理效果的问题,《通知》明确项目主审作为配合网上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将审理人员加入审计项目管理系统的审计组成员中,并全程负责与审理人员沟通协调,保证网上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要求及时上传实施方案编制基础资料,确保相关审理工作深入开展。对于在网上审理审计实施方案,为解决以往存在项目开展时间短、调查了解资料相对少等问题,《通知》要求项目主审要及时收集审计工作方案、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调查了解记录等涉及实施方案编制过程的相关资料,上传至审计项目管理系统,以便于审理人员通过开展网上审理熟悉审计项目基本情况,使审计实施方案审理切实取得实效。

     三是创新采用审理情况表格形式,提升网上审理效率和效果。对于现场实施阶段的网上审理,《通知》要求项目主审应在审计实施方案确定后,将实施方案中的审计事项填列在表格中,使应完成的审计事项更加清晰明了,同时也有助于审理人员对照表格开展审理,及时跟踪实施方案的执行进度,督促审计组提高项目总体进度,确保实施方案在现场审计中得到有力执行。

     四是围绕审计工作底稿这一主线,严抓网上审理工作质量。《通知》要求,各审计组应定期将经组内复核后的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取证单、重要管理事项记录等资料,以及与审计项目相关的被审计单位电子资料上传至审计项目管理系统。审计工作底稿的审计结论应以审计取证单为支撑,并有明确的审计结论,审理人员通过查看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的步骤、方法、结论,以及与审计取证单进行核对等方式,对审计工作底稿中结论的准确性、审计取证单对问题定性及数据支持的适当性等发表意见,帮助审计组进一步改进现场管理。(陈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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