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兰州办五项措施力促审计质量最优化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7日】
【来源:审计署兰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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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员办事处在实施“成果提升年”和“作风建设年”活动过程中,采取多项有力措施,促进审计质量最优化。

    一是深化法律法规学习,促进审计行为规范。通过开展讲座、案例教学等方式,该办组织审计人员进一步深入学习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以及审计署下发的一系列审计质量控制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其他经济类法律法规,全面准确地理解各项规定和要求。为了促进真学、真懂、真用,还组织全办人员进行网上法律法规知识测试,确保审计行为依法依规,为保障审计质量奠定基础。

    二是严格执行业务会议制度,促进提高审计质量。该办各业务处坚持开好审计实施方案和审计报告讨论会,确保审计目标可行、重点突出、方法具体、分工合理、要求明确。起草审计报告过程中,召开审计组会议认真研究所有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集体讨论报告结构、审计评价、问题定性、审计建议和审计成果的综合利用等,对审计取证不充分不适当、定性不准确等问题及时补充完善。针对重大审计项目,该办施行了“双业务会议制度”,即在征求被审计单位之前、向署报送审计报告之前,分别召开特派办层面业务会议,全面、细致的审核相关情况,确保审计质量。

    三是加大审理、通报力度,促进强化质量意识。该办法规处积极探索审计项目全过程跟踪审理,从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执行、审计证据、审计报告起草等关键阶段和环节入手,坚持程序性审理和实质性审理并重,及时指出审计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审计组整改纠正。对审理中发现的各业务处审计程序不规范、定性不准、证据不适当不充分、引用法规不恰当等质量问题坚决退回重新办理,同时进行定期不定期实名通报。加大考核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是完善机制,促进质量风险防控。在制定《审计署兰州特派办现场审计办法》等6项制度的基础上,该办继续研究大兵团多处室参与的审计项目和信息化条件下的审计质量控制办法;制定审计现场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审计组和审计人员的现场行为,进一步提高效率,保证质量,防范风险;制定外聘人员管理办法,规范聘用程序,明确聘用人员基本资质条件,严格聘用人员廉政和保密等现场工作纪律管理。

    五是落实整改检查,促进提升审计成果。该办认真研究细化落实审计组、业务部门和法规部门的审计整改责任。业务处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和审计移送处理的立案查处情况;法规处按照“谁审理谁跟进”的原则,在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一个月后督促相关业务处积极提交审计整改报告,对审计决定整改不到位的项目,会同业务处实地调查了解整改不到位的原因,并提出促进整改的建议,督促被审计单位积极整改。(罗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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