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南京办推行审计现场管理五项制度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0日】
【来源:审计署南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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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在组织实现“以创建一流工作业绩为本体、以研究型审计和信息化建设为两翼”发展目标的过程中,始终不忘基础建设的重要性,在审计现场管理上坚持依法审计、大胆创新、科学谋划、严格要求,逐步推行了五个“制”,收到了积极的效果,确保了审计项目的质量与水平。

    一是主审实行“竞争制”。该办实行这项制度已有三年多的时间,去年组织召开了18场主审竞争会,共有122人次参与,其中包括一些才进办不久的年轻人以及快要退休的老同志,经过竞争共有28人走上了主审岗位。实行主审竞争制,对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发现和培养年轻人才、提高审计方案质量以及发挥主审在项目管理的作用,都有着重要的实际意义。

    二是进度实行“倒逼制”。在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时,该办按照报告报出的最后时间,倒推出审计的每个阶段,明确审计进度。实际执行过程中,严格规定方案执行、证据收集、底稿编制、三级复核、征求意见、报告审理等重要环节的时间和质量要求,要求审计组科学筹划现场管理,合理调度审计资源,努力把问题解决在现场。该办还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发现有不按计划执行或者拖延进度影响效率的问题,给予通报批评以及财务控制,同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

    三是项目操作实行“菜单制”。该办把在现场跟踪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有关业务处的好做法和好经验,细化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若干措施,以“菜单”的形式发给各个审计组照办和参考。如去年在社保资金审计中共编发4期经验材料,对如何完善取证单和底稿模板,要重点延伸哪些企业,以及延伸企业的资料需求单与延伸流程等做出统一、菜单式的安排,收到了较好的实际效果。

    四是审计报告实行“打分制”。为增强项目评比的科学性,该办从去年社保资金审计项目开始,在项目审理会上,由每位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对审计报告的质量当场打分,项目报告的平均得分在办内公示,纳入年度处室目标考核。

    五是审计结果实行“问责制”。该办从审计回访、整改督查、联合跟踪、落实问责等节点着手,运用“销号制”,落实专人定期对被审计单位及相关部门和行业修订制度、推进改革、强化管理以及执行决定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反馈,力求事事有结果、件件有落实,促进实现“审计一个项目,规范一个系统,促进一个行业”的目标。发现审计决定未执行或执行不力的问题,按制度规定追究相关处室和人员的责任。(赵国清 江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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