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广州办实行领导集体议事例会制度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1日】
【来源:审计署广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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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为加强领导间沟通交流和对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检查督办,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实行领导集体议事例会制度,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强调集体议事,班子作用有强化。该办明确领导集体议事例会是办党组会议、特派员会议等会议的重要补充,是办领导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和推动具体工作的重要方式,充分利用党组会议、特派员会议和全办干部职工大会等各种会议,强调领导集体议事例会的重要意义,并指出进行督办不仅是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实现各项决策目标的重要保证,更是有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抓手。
    
    制定制度,确保处室执行有参照。该办制定了《审计署广州特派办领导集体议事例会制度》,对机构职责、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及工作要求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领导集体议事例会原则上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召开,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准备工作,办领导和综合处室、责任处室负责人参会;例会议事范围包括审计项目执行情况、干部队伍思想动态情况、审计资源整合情况、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等需要共同研究和协商解决的事项;议事例会议题由相关人员会前准备,会上讨论并归纳集中,原则上半数以上办领导出席就可召开;要求对办领导班子交办的事项牵头处室和配合处室加强协商,共同完成,对无故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情况进行全办范围内通报,采取责任追究措施。
    
    定期督办,确保交办事项有落实。该办一是实行督办综合反馈。制度要求各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应在职责范围内抓紧落实办领导班子交办事项,分管办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办,并于每月15日和29日向办公室提交《办领导班子交办事项办理情况报告表》,具体包括办理进程情况、办结情况、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事事有回复、件件有落实的综合反馈机制,以利于办领导综合协调,提高决策力。二是规范督办工作行为。为防止督办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确保督办工作效果和质量,该办设置了督办岗位,由专职人员负责督办工作;建立规范的督办工作流程,形成了“登记、交办、催办、办结、反馈和通报”的工作程序,及时掌握办理督办事项的进展情况,提升督办的效果和质量。三是狠抓督办结果通报。将督办事项的反馈率、办结率以及未办结事项办理具体情况等作为通报重点,由办公室定期编发《工作督办通报》,在议事例会上进行通报,未按时完成交办事项的,其负责人在议事例会上作出说明。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监督制约机制,及时总结反映督办事项及督办过程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相关的意见与建议,使办领导、各处室及时了解和掌握督办工作的最新进展,促使各处室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
    
    此外,该办将办领导班子交办事项办理情况和报告表的报送情况均纳入年度处室综合考评范畴,强化考评意识,增强督办工作的主动性。(邢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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