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重庆办采用“六结合”方式开展国外贷款建设项目公证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6日】
【来源:审计署重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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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审计署驻重庆特派员办事处在对国外贷款新建项目公证审计中,注重采用“六结合”方式开展审计,较好地完成了既定方案的内容,查证了资金、工程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资金收支审核与项目建设进度抽查相结合,关注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将项目建设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与工程建设进度相对比,检查建设资金是否按计划及时并足额拨付到位,是否存在资金滞拨的问题;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贷款协议的规定,有无存在挪用、侵占等违法违规问题;以及是否存在因上述问题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的情况。

    二是资金结构分析与建设组织方式评价相结合,关注资金筹资成本情况。通过分析建设资金内部筹集与外部贷款比例,以及多个项目投资主体出资及股权分配比例,确认资金来源渠道及筹资成本,分析项目是否存在高成本融资等情况。

    三是设备物资采购审查与招投标过程程序性检查相结合,关注设备物资采购中的违法违规问题。检查设备物资采购方式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世亚行有关规定,有无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合理招投标方式,及在招投标过程中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等;同时从宏观方面查找项目招投标制度与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和漏洞。

    四是施工现场踏勘与管理制度规范性测试相结合,关注工程建设质量情况。检查工程各标段施工单位是否建立质量控制制度及相关措施,设计、施工等各环节是否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及流程进行施工,是否存在重大施工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抽查主要建筑材料,查看是否存在质量不达标、偷工减料等问题。

    五是征地拆迁延伸与农民社保缴费调查相结合,关注失地农民切身利益情况。检查在项目征地拆迁过程中,有无将征地补偿款、过渡费和搬家费等及时、足额拨付给失地农民,并按照相关规定及补偿协议,为失地农民办理纳入社保等相关事宜。

    六是工程投资概算执行与预期营运能力分析相结合,关注工程建成后营运能力及成本收回情况。通过对工程完成情况的检查和对报表的审计,预估工程完成总投资,同时结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建设业主单位对项目预期营运情况的测算,分析工程建成后的营运能力及收入,评估项目资本回收及盈利情况。(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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