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南京办要求领导带头改进工作作风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3日】
【来源:审计署南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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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署党组有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打造纪律严明、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甘于奉献的审计铁军,近来,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制定九项规定,除了在坚持依法审计、确保审计质量、严守审计纪律、严格现场管理、做好文明审计等方面提出更新更严的要求外,还要求办、处两级领导干部在以下四个方面努力发挥带头作用。
    
    一是要求领导带头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规定办主要领导每年深入审计现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个月,其他办领导不少于3个月。办、处两级领导须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及时落实审计工作重点。同时,在资金使用上更重视审计成果的价值,要求领导在决策过程中提高效益观念和绩效意识,综合评价自身投入产出情况。在日常工作中,要求处级领导干部平时做好知识积累,随时学习了解热点,学会用全局、系统、辨证、发展的观点思考问题,每年定期由业务处主要负责同志在全办大会上讲解本专业所涉行业的总体概况、政策法规沿革、行业发展走势以及当前带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审计对策和思考,强调到现场工作突出重点,抓大事要事,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要求领导带头厉行勤俭节约。规定办、处两级领导要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预算执行和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审计计划有概算、正式进点有预算、实施过程有核算、项目结束有决算,切实控制审计成本。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切实落实节电、节水、节油、节粮、节纸、降低办公资源消耗等规定。
    
    三是要求领导带头推进人文关怀。规定办、处两级领导要多深入群众,深入审计现场,与干部职工谈心交心、做朋友,及时了解审计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掌握审计人员的思想动向和家庭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加强心理疏导,建立组织关怀、群众互助、自我调节的心理预防体系。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干部尽可能给予照顾,继续组织开展“送温暖、办实事”和家属参加的“一日亲情”联谊活动,让干部及家属感受到组织的温暖。注重发挥工青妇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赵国清 江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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