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沈阳办改进审计业务会议流程促进审计质量提升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9日】
【来源:审计署沈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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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改进审计业务会议流程,从细节入手严格审计程序,强化审理效果,充分发挥审计业务会议的审核作用,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审定审计报告的审计业务会议应准备的会议材料。包括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审计组对反馈意见的说明、审理意见书、审计报告修改记录等。该办要求至少提前2天将会议资料送交参会人员,使参会人员可以有足够的时间研读审计报告等会议材料,以便在业务会议上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二是进一步细化了审计项目承担处室的汇报内容和顺序。在审计业务会议上,该办规定先由业务处室汇报审计项目实施的总体情况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再由法规处汇报对审计项目的审理情况和需要提请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然后由审计项目主办处室汇报对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的采纳情况、对法规处审理意见的采纳情况以及对审计业务文书所作的修改情况,其中对被审计单位有不同意见的事项以及与法规处有争议的事项要作重点说明。

    三是进一步规范了会议讨论的内容和重点。该办要求参会人员结合汇报情况,重点围绕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的采纳情况是否恰当、审计项目主办处室和法规处对有争议事项的认定是否恰当、对审计业务文书的修改是否恰当等情况展开讨论,最后集中多数意见形成会议决定,并明确审计业务会议纪要内容。

    四是进一步完善了审计报告修改记录。该办要求业务处室以表格形式记录审计报告从征求意见稿到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业务处复核、法规处审理等各环节的修改过程,并作为会议材料报送各参会人员。参会人员通过审计报告修改记录,可以一目了然地了解审计报告的修改内容和修改原因,这不仅有利于加强对审计报告修改过程的质量控制,也为该项目后期查询及审计责任界定等提供了详实的历史记录。(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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