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太原办坚持“四结合”进行优秀审计项目评选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1日】
【来源:审计署太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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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办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规定,近日,审计署驻太原特派员办事处组织开展了2013年度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为深入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和国家审计准则等审计规范,进一步提升审计成果和审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该办坚持“四结合”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方法,取得良好效果。
    
    一、坚持评选优秀项目与审计质量检查相结合。该办要求,优秀审计项目评选不仅要使审计成果突出、社会影响力较大、审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审计项目脱颖而出,发挥优秀审计项目的示范作用,而且要通过评选为审计项目作一次全面的质量检查。评选人员严格按照质量控制评分标准填写项目评分表,注重发现调查了解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取证、重要事项记录3项基础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经过评选人员的两轮独立交叉打分、评选组集体研究、评选结果公示等环节,按照综合得分高低,该办从8个参评项目中遴选出3个优秀审计项目。
    
    二、坚持查找不足与整改提高相结合。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结束后,立即在全办通报评选结果,要求各部门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审计项目对照检查,达到举一反三、整改提高的目的。在近期项目审计中期汇报会上,该办指出,树立精品意识、争创优秀审计项目必须在“规范、质量、成果”六个字上狠下功夫,并提出具体要求。
    
    三、坚持办内评选与向署推荐申报相结合。该办认为,向审计署推荐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代表特派办最高水平的审计项目。为此,组织制定了2013年度办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实施方案和评分标准,严格评选程序、两轮独立交叉打分、重大事项集体研究等方法。对评选中遇到的争议事项及时咨询有关专家,最后遴选出参加审计署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的项目。
    
    四、坚持优秀审计项目评选与研究学习国家审计准则相结合。以优秀审计项目评选为契机,要求全体审计人员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法律法规和国家审计准则的学习和领会,并责成法规部门对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同时,法规部门以评选中发现的问题为案例在全办大会上讲评,进一步促进审计人员对国家审计准则等审计规范的贯彻执行。(卫维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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