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哈尔滨办采取三项措施切实提高审计整改工作水平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5日】
【来源:审计署哈尔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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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审计署驻哈尔滨特派员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审计准则,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加大督办力度,促进整改落实,取得良好效果。
    
    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审计整改跟踪制度。在编制的审计业务质量控制规范中认真完善了审计整改跟踪制度,细化了审计整改检查方式、时限和内容等具体工作任务,提出了未整改事项的后续解决措施,明确由法规部门负责计划、督办和总结,业务部门负责执行和报告的整改工作责任制,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能够落到实处。二是优化审计整改考核制度。针对以往审计整改考核单纯注重被审计单位制度修订数量及层次的弊端,优化了考核内容,将审计整改的跟踪和督办全部列入考核范围。从提交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报告、上报整改情况统计表和被审计单位制度立、改、废情况等三方面进行考核,有效提升了各业务部门督办审计整改的积极性。三是建立审计移送联席督办机制。为促进审计移送事项的落实,建立了审计移送事项业务部门主办、法规部门督办的内部跟踪机制。与地方司法和监察机关建立联席会议、案件移送和协作配合等联合工作机制,与黑龙江省检察院建立了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职务犯罪的专项联席机制,进一步理顺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案件咨询会商和案件查处结果反馈等工作程序。
    
    创新审计整改工作方式。一是审计整改督办关口前移。为提高审计整改工作效率,改变以往要求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出来后再进行整改的做法,将审计整改工作关口前移,对一些整改要求紧迫性高、时效性强的问题,及时与被审计单位沟通,促进边审边改。二是深化审计整改检查方式。一般审计项目,由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跟踪检查,撰写整改报告。在此基础上,每年还选择1至2个重点审计项目开展审计回访。审计回访组主要由分管办领导、审理人员、审计项目现场负责人和主审组成,采取现场座谈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资料审核和实地核查,确保审计整改情况真实可靠。2009年以来,已先后派出80余人次,对10余个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实地回访。
    
    加强审计整改督办落实。一是定期开展审计整改检查督办工作。为督促各业务处及时跟踪了解上年审计项目的整改情况,每年年中和年末2次要求各业务处上报上年审计项目审计整改情况报告。法规部门认真分析各业务部门提交的审计整改情况报告,查找工作不足。2012年,对近3年实施的50余个审计项目的审计整改情况报告进行了集中分析,撰写了专题报告,并针对审计整改内部工作机制不健全、外部工作环境不完善等工作困境提出了改进建议。二是随时关注审计整改事项落实情况。今年以来,依托审计署“审计统计管理软件”,进一步加强了审计整改工作督办落实,要求各业务处及时填报“审计统计管理软件”项目台账中落实审计整改的相关内容,并于填报当月末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将项目台账中填报的落实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各业务部门年末审计整改考核计分的依据,有效地促进了各业务部门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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