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昆明办提出四项要求力推宣传工作上台阶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5日】
【来源:审计署昆明办】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结合宣传工作特点及该办实际,提出四项要求,力推宣传工作上新台阶。

    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抓好考核重落实。该办要求分管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对宣传工作高度重视,着力落实好年初制定的各项宣传计划和目标;在年底总结考核的时候,考核宣传业绩,民主评选先进宣传员;每年年底,要认真总结宣传工作的经验与不足。力求做到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年初有计划、部门重落实和年底擅总结。

    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把握热点塑亮点。宣传工作要围绕审计中心工作开展,把握当下的工作任务部署、科学发展观、党风廉政建设等热点,做到贴近一线、贴近实际;打造争创文明单位、案例教学培训、信息化建设及身边人身边事等宣传亮点,突出该办文化特点,彰显地域特色。

    三是全办干部职工参与,兼职宣传齐动员。宣传工作只有发动全办干部职工积极性,才如有源之水、有本之木,才能“耳聪目明”、充满活力。该办要求各处室应落实兼职宣传员,兼职负责宣传工作;兼职宣传员要负责及时上报有时效的新闻,细心发现身边人和身边事,以此激活宣传之源。通过兼职宣传员制度和全办干部职工齐参与的方式,将该办宣传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四是严格遵守宣传纪律,力求务实严把关。宣传工作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积极服务审计业务工作。在宣传内容和作风上,要做到不猎奇、不夸大、不缩小,力求务实;严格审核制度,做到层层有把关,着重核实事实真实性、把握政治正确性及做好数据保密性,落实宣传的“把关人”,防范审计宣传风险,弘扬审计人时代风貌。(黄铂湜)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