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重庆办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创新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2日】
【来源:审计署重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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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重庆特派办认真贯彻落实刘家义审计长提出的“积极开拓创新,推动审计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指示精神,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进创新型组织建设,使审计人员的创新意识、创新积极性及创新能力不断得到提高,在办内形成了较浓厚的创新氛围,取得了较好工作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创新质量。该办成立了办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办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新型组织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办创新工作,下设创新型组织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办创新日常工作。为有效提升办内创新事项的质量,坚持每年开展年度重点创新事项招标工作,分别于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组织一次招标,由创新型组织建设办公室将征集到的创新事项汇总、整理后,提交创新型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确定为办内重点创新事项,通过组织有力、衔接有序的重点创新事项工作机制,提升了创新的质量和层次。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激励机制。出台了建设创新型组织的实施意见,作为创新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明确每年度均对个人和处室的创新成果进行考评,按照创新成果考评得分评出创新工作先进处室和创新工作先进个人,将其作为处室目标考核和个人考核的加分项目,并在全办大会上发放奖状给予表彰,充分激励审计人员的创新积极性。
    
    三是构建创新平台,营造浓厚氛围。今年,为进一步营造积极向上的创新氛围,引导办内人员树立踏实肯干、开拓创新的精神面貌,编发了《创新快讯》这一读物,登载全国审计系统各单位在审计工作各方面,以及被审计单位工作中值得审计人员学习的优秀创新做法,以此构建一个创新工作交流平台,方便审计人员了解学习其他单位好的创新做法及理念,开拓视野,启发思维,促使其创新能力不断提高。
    
    四是提升创新成果,促进审计工作。始终坚持结合审计工作开展创新,将创新成果运用于审计工作,2011年、2012年共有22项创新事项被办内认定为年度重点创新事项,通过阶段性创新推进会加强总结、推进落实,最终被署认定6项,金融审计处连续2年有创新事项被署认定。一系列经过探索和创新形成的工作成果,有力地支撑了各项工作,使该办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袁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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