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重庆特派办积极探索多单位联合参审项目的组织管理模式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6日】
【来源:审计署重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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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近年来经济责任审计的不断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越来越重要,多个特派办、派出局联合对一户大型企业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已成为一种趋势。2012年、2013年,重庆办分别牵头对2户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实施了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实践中,不断总结和探索项目组织管理模式,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建立共享合作机制。在组织实施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重庆办与参审的各特派办、派出局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互信关系,将竞争关系转化为协作关系,在审计过程中建立信息共享、经验共享、资源共享、成果共享的“四共享”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合作基础,充分调动参审单位的积极性,真正实现了1加1大于2的效果。
    
    二是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重庆办结合被审计对象的特点,整合各参审单位人力、物力、财力等审计资源,特别是在审计人员的搭配上,打破单位界限,实行混合编组,做到优势互补、专业互补,联合成立了计算机数据分析组对审计数据开展集中分析、成立了重大案件核查组对重要案件线索集中力量突破、成立了审计质量检查组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审计报告质量。通过整合资源,较好地化解了时间短、任务重与人手不足的矛盾,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构建良性沟通渠道。为实现整个审计项目协调、统一作战,审计组成立了由参审单位领导、现场负责人、主审等成员组成的综合协调组,具体负责审计项目的组织、协调,研究分析审计中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为及时掌握各审计小组的工作情况,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组的“中枢”作用,充分利用大项目管理平台、腾讯通等管理工具传递、交流信息,实行工作动态周报制,各审计小组定期将工作思路、工作开展总体情况、发现的问题或线索、存在的困难、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内容以工作动态形式上报,综合组根据各组工作进展情况疏理工作思路和重点,以工作动态形式下发,保证了各项指令和信息的及时传递,有力地促进了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发挥了审计组的整体合力。
    
    四是创新法制审理模式。为确保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在法制审理方面积极创新。首先,在现场审计环节,各参审单位均派出专职法制审理人员全过程参与审计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理,及时发现问题,化解审计风险。其次,在审计报告审理环节,先由各单位法制审理人员分别审理,再进行交叉审理。最后,在审定审计报告的审计业务会上,由各参审单位共同参与审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通过探索创新上述组织管理模式,联合审计组在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取得了队伍培养和审计成果的双丰收,审计人员的大局意识、协作意识进一步增强,组织协调能力、实战能力进一步提高,得到了署领导和企业司的肯定。(郭西 汤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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