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太原办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4日】
【来源:审计署太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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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全面落实刘家义审计长、孙宝厚总审计师关于加强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审计署驻太原特派员办事处将强化审计业务规范化建设、夯实审计业务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审计成果质量作为审计工作的核心,着力在“规范”、“质量”、“成果”三个方面狠下功夫,采取6项措施改进审理工作方式,促进全办审计业务质量和审计成果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坚持项目全过程跟踪审理与突出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案件线索现场审理相结合。办党组要求,审理人员要改变以往按报送流程在办内开展信息审理的做法,在审计组发现线索的第一时间深入审计现场跟踪审理,关口前移,从源头抓起,全过程跟踪。审理人员在熟悉掌握违法事实的基础上,围绕犯罪构成的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客体要件四大要素,从审计证据向刑事证据转化的角度,对审计证据进行全面梳理和审核,及时向审计组提出补充意见,确保证据充分、合法、适当,对提高全办重要审计信息的质量和采用率发挥重要作用。    
    
    二是深化寓监督于服务的指导思想,在注重规范的基础上突出成果意识。审理人员在确保规范、质量的基础上将提升审计成果作为审理目标,增强审计人员接受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审理人员坚持“吃透项目基本情况与严格执行审计实施方案相结合”、“准确把握项目总体与全面落实署、办审计工作要点相结合”、“深入分析项目审计结果与揭示反映典型问题相结合”的三结合工作思路,不仅确保了项目质量,而且推动了署业务司审计要点和办领导现场调研指导意见的全面落实,促进了审计目标、重点和内容的全面贯彻落实,加大了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揭示反映问题的力度和重大案件线索查处的精准度,提升了审计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分类制定跟踪审理实施方案。针对不同的审计项目,分类制定审理实施方案,并选派对相关行业审计经验丰富的审理人员负责审理。审理中严格遵循跟踪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针对项目特点,分阶段对审计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重点抓好调查了解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取证、重要管理事项记录等3个方面的基础工作。从问题定性、法规引用到问题归类、文字表述、审计证据的收集等各个方面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四是强化集思广益式、研究式审理。审理是审计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审理人员的作风一定要体现“求真”、“扎实”这四个字,充分发挥集体智慧。从制定分类跟踪审理方案,到审计实施方案审理、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案件线索审理、审计信息审理、审计报告审理等全过程,实现集思广益式、研究式审理与“首审负责制”的紧密结合。以对相关行业审计经验丰富的审理人员牵头负责审理,详细记录审理过程,审理遇到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及时提交审理会议研究。对部分争议较大的重点难点问题,审理部门及时提交特派办审计业务会议研究,切实做到规范质量,防范风险。
    
    五是把推进“六五”普法与“案例教学”作为审理工作的切入点。审计质量归根结底是审计出来的,而不是审理出来的。按照该办党组要求,太原办把推进“六五”普法与“案例教学”,提升审计人员的法律素质,强化依法审计观念作为审理工作的切入点。按照审计署“六五”普法的总体安排,年初有针对性地确定宣传贯彻的重点审计法律法规,并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讲评辅导、测试考评等方式稳步推进。同时,要求审理人员根据掌握的素材,及时编写案例,业务部门也要对有推广价值的案例进行总结,形成教学案例,在处内交流的基础上在全办范围内开展法律讲评、案例教学、案例研讨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
           
    六是不断充实审理力量,切实提高审理能力。办党组高度重视审理工作,不断充实各专业审计人才,壮大审理队伍。现有审理人员中,既有专门法律人才,又有企业、投资、金融、资源环境等多领域的业务骨干。对法律知识缺乏的业务人才,要求个人制定法律法规学习计划,有针对性参加法制培训。对不熟悉审计业务的法律人才,先派到业务处室学习,熟悉业务后再从事审理。避免懂审计业务的人才不熟悉法律法规,熟悉法律法规的不精通审计业务的“两张皮”现象。同时督促审理人员加强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利用审理间隙时间参加项目,提高了对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的理解力,提升了审计业务能力和审理能力。参加审计过程中,审理人员通过严格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积极发挥示范作用,推动全办规范化水平的提高。(卫维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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