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广州办三项措施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1日】
【来源:审计署广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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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印发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完善规章制度,彻底清查和收缴个人因私出国(境)证件,规范因私出国(境)审批和报告程序,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积极宣传,提高认识。通过下发文件、召开处室和党支部会议等多种方式,组织全办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审计署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全办干部对因私出国(境)加强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同时,人事教育处利用收缴证件的机会有针对性地向处级及以上干部讲解该办法及具体审批流程,使他们对因私出国(境)的报告、审核、审批程序有一个全面、透彻的认识,并进一步引起他们对安全、保密和外事纪律等问题的重视。
    
    二是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结合广州办工作实际,制定了《审计署广州特派办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在职司(局)级干部和处级干部、退休司(局)级干部都属于登记备案人员的范围,出国(境)之前必须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其余在职非登记备案人员则需履行报告制度。同时要求申请人因私出国(境)前,应接受安全、保密和外事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因私出国(境)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和审计工作秘密,严禁携带涉及国家秘密和审计工作秘密的资料、电子文档出境,并严格遵守公务员和审计人员的有关纪律。
    
    三是彻底清查,收缴登记。该办人事教育处通过下发通知、电话、短信等方式,积极督促全体登记备案人员及时缴交因私出国(境)证件,并安排专人集中保管。对未持有有效期内证件的同志,要求每个人签署《个人因私出国(境)证件零持有报告》。目前,该办74名登记备案人员已全部上缴因私出国(境)证件或提交零持有报告。(田添  黄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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