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广州办从三个方面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7日】
【来源:审计署广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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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增强反腐廉政建设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今年以来,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加大源头预防和治理力度,从三个方面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将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为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一是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制度约束。按照审计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和署党组实施意见,加强机关内部党风、政风、会风、学风、文风建设;修订办工作规则,要求办、处两级领导干部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八不准”审计纪律等廉政规定,不折不扣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纪律、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要求。

    二是构建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网络。围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修订《处室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框架》和《大型审计项目廉政风险点防控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形成包括领导干部、处室和大型审计项目等三个层面的立体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网络;对照审计署出台的特派办廉政风险防控职权目录和流程图,结合自身实际,修订完善该办《廉政风险防控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并将相关内容作为党组中心组的重点学习内容,增强办、处两级领导干部对廉政风险防控重要性和防控措施的认识和了解,促进提高制度执行力。

    三是建立健全廉洁从审和内部管理制度。出台《兼职廉政监督员考核评优办法》,增强兼职廉政监督员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修订《关于严格执行审计纪律的规定》,增加新的工作要求,督促审计组和审计人员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出台《关于贯彻审计署审计现场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要求审计组严格执行“三公示”:审计组进点后,应将审计项目相关情况在被审计单位公示;审计组外勤经费支出明细、考勤记录和经费报销情况应在办内局域网公示;审计现场结束后审计组组长对审计人员审计任务完成情况、廉政保密纪律执行情况等进行评价,并将总结评价结果在办内网公示。

    此外,还开展清理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工作,对建办以来的155项制度进行了集中清理,对拟修订、新建的55项制度进行了工作安排,力争形成高效有序、狠抓落实的长效机制。(李梅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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