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南京办以督办为抓手全面强化机关管理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4日】
【来源:审计署南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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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将审计信息、信访举报、上行文预警、档案管理、会议决定等项目管理与综合管理工作全面纳入督办范围,指定专人、归口管理、实时追踪、一督到底,细化了管理、强化了责任,进一步夯实了踏实干事的机关作风,全面提升了机关管理成效。

    一是督办信息线索促成果。办公室指定专人收集审计组在主审竞争会、业务研讨会等业务会议中提出的违纪违规疑点、信息线索等,并按照调查取证、初稿撰写、办内流程、署内流程、最终结果等要素进行动态归类,分阶段追踪更新,致力于抓住每一位审计人员的每一个思想火花,并通过集体努力使其能够转化为实际成果。

    二是督办信访线索促查办。该办将收到的信访举报事项按照能够或需要及时核查、暂无余力安排核查、不属于受理范围等情况进行分类,并建立信访举报线索库。对于入库的举报线索,采取结合审计项目深入核查、成立调查组单独核查、转交地方纪检监察机关联合查办以及移交或批转有关单位处理等方式进行查办,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反馈。

    三是督办公文编报早预警。该办指定专人梳理并建立了例行上报公文目录,建立了上行文预警机制。根据上级机关要求的截止期限,提前一周催办,防范因岗位变动或是工作内容较多时相关人员不知情或遗忘所导致的迟报和漏报现象。

    四是督办档案归集促收口。该办采取强化审计现场资料收集整理、细化审计组长至立卷责任人的相应权责、回头看实施方案中的关键事项等措施,做到审计档案归档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相结合、审计档案质量管理与项目质量控制相结合、档案归集要素核查与审计成果收口相结合,强化项目档案归集意识,确保审计成果不遗漏、助力审计现场快收口。

    五是督办会议决定促落实。该办通过建章立制明确办党组会议和特派员会议上所形成的相关决定均须有专人督办,并统一了督办工作的核心要素,如督办台帐须包含督办事项内容摘要、承办的责任处室、计划办结时间、当前进度、未按时办结原因说明等内容,使相关会议决定执行不走样、推进不拖沓。(任书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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