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兰州办认真贯彻落实审计质量岗位责任追究办法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0日】
【来源:审计署兰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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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署审计质量岗位责任和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下发以来,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员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以健全完善制度为重点,多措并举,将审计质量责任追究落到实处,使审计规范化水平、审计项目质量和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不断提高。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强化质量责任意识

    该办针对审计质量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和《办法》的落实情况,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要求审计人员认真学习《办法》,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质量责任意识,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审理人员在审理过程中重点对工作底稿和相应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充分性进行审核把关,落实责任主体。

    二、完善审计业务管理制度,夯实审计质量控制基础

    该办组织制定了《兰州办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审计现场管理办法》《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审计项目审理办法》《审计项目主审竞争管理办法》《审计整改检查办法》等6项审计业务管理制度,制定了14种主要审计文本格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业务管理的意见》,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了审计人员和审理人员的行为。

    三、强力推行审计任务清单,检查和落实审计质量岗位责任

    为落实《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强力推行审计任务清单制度,将审计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任务分解到天。审计组组长或小组长根据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每周编制审计任务清单,并在每周召开的审计组业务会议上检查审计任务清单的完成情况。审计人员按照审计任务清单已完成事项形成完整、真实、可查的工作底稿和相应的审计证据等;审计组组长、主审及时审核审计工作底稿和相应的审计证据,确认具体审计目标的完成情况和审计措施的有效执行情况,并签署审核意见。

    四、严格执行业务会议制度,促进提高审计质量

    该办坚持将审计业务会作为保证审计质量的重要环节,要求业务处坚持开好审计实施方案和审计报告讨论会,确保审计目标可行、重点突出、方法具体、分工合理、要求明确。起草审计报告过程中,召开审计组会议,认真研究审计工作底稿和相关审计证据,集体讨论报告结构、审计评价、问题定性、审计建议和审计成果的综合利用等,对审计取证不充分、不适当,定性不准确等问题及时补充完善;强力推行审计报告“双业务会议制度”,即在征求被审计单位之前、向署报送审计报告之前,分别召开特派办层面业务会议,全面、细致地审核相关情况,确保审计质量。

    五、积极探索重大项目跟踪审理方法,提高审理工作水平

    该办积极开展现场跟踪审理,审理人员重点从三个环节加强现场审理。一是在审计实施方案编制环节,审理人员全程参与审计调查,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内控制度及重大事项,重点关注审计实施方案内容是否完整,是否与工作方案保持一致,重点审计事项是否明确等;二是在审计实施方案执行环节,审理人员结合审计组每周编制的任务清单,重点关注审计实施方案的调整和执行进度,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取证单的编制质量及取证质量,重要管理事项的编制情况等;三是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审理阶段,审理人员积极参加审计组会议,重点关注审计事项的完成情况,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充分性,问题定性的准确性、合理性等。    

    六、加大通报考核力度,落实责任追究办法

    该办加大了对审计项目质量检查的通报和考核力度。针对审理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在全办范围进行实名通报,并将其作为对业务处年终审计质量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审计实施中发现的证据不充分、定性不准确、法规引用不恰当等问题,由主办业务处负责人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审计简报上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主办业务处负责人要作出书面检查;将审计质量责任的处理结果作为个人年度考核和处室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存在重大审计质量问题的,取消相关人员、处室的评先评优资格。(董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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