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昆明办“五个强化”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1日】
【来源:审计署昆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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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后,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及时传达、深入贯彻会议精神,提出“五个强化”的贯彻意见,对全办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该办提出,要强化对全办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推动践行“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一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学习中央惩防体系五年工作规划和审计署实施办法,学习党风廉政方面的一系列法规制度,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强化党纪法纪意识。二要充分利用会议、讲座、宣教影片、短信平台、读书活动、实地接受教育等形式,通过读书思廉、党课倡廉、典型带廉、案件警廉、氛围促廉,增强教育的实效性。三要强化对审计组的廉政教育,把廉政教育贯穿审计项目全过程,抓好审前提醒和结合审计项目人员组成和特点的针对性廉政教育,进一步强化审计人员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强化纪律建设,严明党的纪律。该办要求,全办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切实做到“四个服从”;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使全办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高度维护党的团结。审计人员要按照刘家义审计长提出的“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保密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的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审计署党组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和审计署党组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切实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

    三是强化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全办要持之以恒地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署党组实施意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认真治理“四风”问题。一要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严格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厉行节约的通知》(“二十不准”)等相关规定,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二要大力弘扬“实、高、新、严、细”的作风,着力加强审计人员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建设,强化干部的实践能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拼搏奉献、廉政勤政的审计队伍。三要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树立和维护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良好形象。

    四是强化制度约束和监督检查,规范权力运行。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为契机,制定和完善一系列涉及反腐倡廉、队伍建设、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措施,严格落实制度规定,强化制度约束和监督检查,规范权力运行。一要真正落实“一岗双责”。办、处两级领导干部要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领导责任。分管办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分别向办主要负责人、分管办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二要严格自律。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审计纪律“八不准”等廉政规定和审计纪律。三要加强对审计项目的廉政监督检查,加大廉政检查的覆盖广度和检查深度,督促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坚持廉洁从审、依法履职。四要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点围绕审计现场权力运行和机关事务管理两个方面,强化对审计监督权和人财物管理权运行轨迹的全面监督和管控。五要坚持从严治理审计队伍的原则,对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依法进行查处。

    五是强化履职尽责,发挥“尖兵”和“利剑”作用。要按照审计署审计工作总体安排,在全年各审计项目中,切实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并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促进政令畅通。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揭露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奢侈浪费、损害群众利益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审计在反腐败中的“尖兵”和“利剑”作用。(罗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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