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广州办推进制度“废改立”促机关行政效能提高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8日】
【来源:审计署广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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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出台了《审计署广州特派办破格晋升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暂行规定》。“这个暂行规定,明确了干部破格晋升的条件、标准和程序,充分表明了我办对青年干部培养成长的关心和重视,为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青年干部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平台,进一步激发了我们青年干部投身审计事业的热情和动力。”一名入办不久的青年干部感慨地说。

    据该办领导介绍,为形成科学合理、有效实用的制度体系,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促进机关管理实现规范、有序、公开、透明,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效能,该办把2013年作为制度建设年,并启动了制度“废改立”工作。据了解,从去年4月以来,该办已对建办以来的全部148项制度进行了集中清理,截至目前已修订19项,新建5项,废止规章制度66项。

    为增强制度“废改立”工作的科学性,该办明确了三条基本原则,一是相关规章制度依据已失效、已不适应当前新形势下审计工作要求的给予废止;二是相关规章制度与其它制度内容交叉重叠或操作性不强的,按照合并统一的原则进行完善修订;三是对于现行相关规定需要出台相关配套制度或需要出台制度加以规范的,新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为增强制度“废改立”工作的及时性,办主要领导不定期讲评,办督办动态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并制定了全面梳理、排查审核、提交审定、拟定初稿、征求意见、上会审定和发布实施以及汇编成册七个阶段的清理工作流程,每个步骤每个时间节点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一目了然。

    为增强制度“废改立”工作的群众性,该办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采纳群众智慧,由各责任处室先集体研究拟定初稿报领导审阅,同时将初稿印发全办征求意见,再根据群众意见对规章制度进行修改,之后再提交办相关会议认真研究后印发全办执行。

    为做好制度“废改立”清理后续工作,近日,该办明确2014年为“制度落实年”,以制度宣讲、制度执行检查、制度落实情况评估等为主要内容,及时纠正全办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全办各项工作始终在制度规范下运行。(史勇   邢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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