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太原办多措并举落实审计质量岗位责任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2日】
【来源:审计署太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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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审计署驻太原特派员办事处党组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为目标,高度重视审计质量管理工作,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审计准则等制度规范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审计质量精细化管理的新思路,将审计质量管理、审计质量责任落实与审计项目量化动态考核紧密结合,采取强化审计现场管理、审计项目全过程跟踪审理、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案件线索现场跟踪审理、审计项目量化动态考核等多项措施,全面落实审计质量岗位责任,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升。

    一是健全完善质量控制制度,进一步落实审计人员岗位质量责任。该办制定实施了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审计项目量化动态考核办法等多项制度,对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成员,以及办领导、业务处处长、每一名审计人员的审计质量责任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要求,全面规范了审计人员的审计查证责任。处长作为审计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审计质量的监督管理和复核把关负责;法制机构审理人员对审计项目和重大问题的审理负责;办领导对审计项目的指导和协调负责。这些制度的出台对落实审计人员岗位质量责任,强化审计现场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防范和化解审计质量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健全审计质量考核奖惩机制,将审计质量岗位责任与处室和个人的年度考核挂钩。一方面,将审计署对该办的审计质量综合检查、审计质量检查情况通报等结果,纳入年度审计业务考核范围,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追究相关处室责任,并在年度审计业务考核中按规定扣减其相应分值;另一方面,按照该办审计项目量化动态考核办法的规定,对各项目的审计组成员实施量化动态考核,对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人按照规定扣减其相应的分值,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优选先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是建立审计质量预防机制,坚持项目全过程跟踪审理与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案件线索现场跟踪审理。该办对所有审计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理,在着力加强调查了解记录、审计工作底稿、重要管理事项记录等审计记录规范化编制的基础上,从问题定性、事实表述、审计取证、问题归类、法规引用等各个方面及时提出审理意见和建议。同时,对于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案件线索,坚持审理工作提前介入,质量审理关口前移。审理人员在重大问题查出的第一时间深入到审计现场跟踪审理。通过对审计证据的全面审核和梳理,及时向审计组提出审理意见,有效推进了重大问题的深入查处,审计程序的合法有效,审计取证的充分适当,以及定性处理处罚的合法适当和法律法规引用的恰当准确,确保了重大问题的审计质量和审计工作的高效完成。

    四是健全完善交叉审理与审理会议制度,确保审理机构及相关人员岗位质量责任的落实。对同一个审计项目,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审理人员进行审理,对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在审理人员之间进行讨论沟通,并将审理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提交审理会议研究,对部分争议较大的重点、难点问题,审理部门及时提交特派办审计业务会议研究审议,确保提出的审理意见和对审计文书的修改符合相关质量规范的要求。

    五是建立审计工作质量定期通报制度,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促进审计质量全面提升。一方面,及时通报该办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结果,对评优中发现的审计程序不严格、审计记录不规范、审计成果不突出等问题,在全办范围内进行点评通报,以促进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提升审计业绩。另一方面,以年度中期整训为契机,在全办整训大会上通报点评审计项目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并要求各处室认真对照检查,结合正在实施的审计工作立即整改,以达到举一反三整改提高的效果。(王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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