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实效 全面管用——审计署武汉办构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3日】
【来源:审计署武汉办】
字号:【大】 【中】 【小】
    今年来,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员办事处认真贯彻署领导关于“要用铁的纪律打造审计铁军,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有一套铁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的指示,本着“保留适用、废止无效、修订欠缺、补充不足”的原则,对原有的15项财务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逐条审核,形成了适用性、可行性和操作性较强的11项制度,涵盖预决算管理、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及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初步构建了一套科学规范、清晰适用、运行有效的财务制度体系。

    一是逐项梳理,确保制度的实效性。针对原有的部分财务管理制度内容滞后、与现有政策规定不符、相关补充规定过多等问题,武汉特派办结合实际,对外勤经费管理办法、接待工作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5项制度进行了修订,确保制度的适用性、可行性和合法性。如原有的外勤经费管理办法是2009年根据审计署的相关规定修订的,近几年办内先后出台了3次补充规定,显得有些零散,不够系统。通过对相关规定的清理和合并,最终形成的审计外勤经费管理办法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大大增强。又如,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武汉特派办结合党政机关规范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审计署的相关规定,及时对原有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更具时效性。

    二是查漏补缺,确保制度的全面性。特派办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决算管理、会计核算、国库集中支付及银行账户管理、政府采购及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等各个方面。为了实现制度对财务管理工作的全覆盖,武汉特派办在原有单项制度的基础上,出台了《审计署武汉特派办财务管理办法》,包括预决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督等4个方面,涵盖范围广,综合性强。为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武汉特派办积极探索建立财务岗位责任制,以“明责、分责、定责、考责”为主线,重点解决干什么、由谁干、怎么干、流程是什么、标准是什么、如何考核等问题,使岗位责任更加明确、业绩考核更加科学、责任追究更加规范、内部控制更加严格。经过认真清理,武汉特派办最后形成的11项制度涵盖财务管理的各个方面,对于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规范本单位财务收支行为,防范廉政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三是狠抓落实,确保制度的约束力。制度不能成为纸老虎,关键在于落实。武汉特派办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接待范围、接待标准、接待程序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对于审计外勤经费的报销,明确要求以审计组为单位建立会计和出纳分工负责制;审计项目结束后在审计组内部公开审计外勤经费的使用情况,接受审计组成员的监督;审计外勤经费的相关凭据,包括支付给被审计单位不需凭据报销的各项费用凭证、出差补贴领取明细清单、加班及往返审计现场记录等,须妥善保存2年以上备查。另外,在财政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2014年预算执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前,武汉特派办已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差旅费管理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对差旅费、接待费、办公费等相关支出,除按规定实行银行转账的,均使用公务卡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加强财务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兰松萍)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