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昆明办三措并举认真贯彻执行《审计组若干重要事项操作指引》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5日】
【来源:审计署昆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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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署《审计组若干重要事项操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的颁布,对促进依法审计、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结合实际,提出三项措施,认真贯彻执行《指引》各项规定。

    一是认真学习,全面领会《指引》内容。该办近日制定了认真贯彻落实《指引》的意见,强调各处室必须认真组织处内职工深入学习《指引》,全面掌握《指引》的各项内容,深刻领会《指引》精神实质,其中要重点学习《指引》的新要求,如根据审计外部调查情况调整审计实施方案的程序、审计组应当就审计信息征求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单位意见并将该意见一并提交业务部门复核和审理机构审理、审计组应在审计实施方案中明确兼职资料管理员等。同时明确各处室必须结合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审计现场管理办法(试行)》、《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特派办延伸审计和审计移送工作的通知》和该办相关规定进行学习,以达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的目的。

    二是领导带头,深入贯彻《指引》要求。一是领导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该办提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妥善处理工学矛盾,带头学习与宣传《指引》,带头执行《指引》要求,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学以致用,用《指引》要求指导与服务审计实践;二是对照自查自纠,将《指引》要求逐一落实到位。各处室负责人必须紧密结合审计实践,尤其是结合正在开展的审计项目,对照《指引》要求,检查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与《指引》要求相冲突的做法,并在此基础上强化责任,细化措施,以确保《指引》各项要求能够在审计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

    三是加强检查,督促落实《指引》规定。一是制作一期法制园地对《指引》要求广泛宣传,举办一次知识测试,检验《指引》的学习效果,确保《指引》贯彻落实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二是结合《指引》的各项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通过审计现场质量检查与项目评优、日常审理,督促各业务处全面落实《指引》各项要求,同时帮助业务处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与新问题,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审计署请示与报告。(彭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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