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哈尔滨办多措并举加强审计项目跟踪审理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8日】
【来源:审计署哈尔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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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两年,审计署驻哈尔滨特派员办事处不断加强审计质量科学化管理,以促进提升审计工作能力和审计成果水平为目标,积极推进重大项目跟踪审理工作创新,完善规章制度,细化工作措施,提高了审计和审理工作水平。

    以实践为第一跑道,坚持以实践为基础的创新。2012年以来,哈尔滨办先后承担了社保、财政等多个大型审计项目。如何进一步加强对这些“多兵种”、“多兵团”参与的大型审计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有效防范审计风险,确保审计质量,成为一道面临的难题。对此,哈尔滨办根据审计署审计质量控制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工作发展实际,在系统总结的基础上,先后在审计组内部试行了《审计署哈尔滨特派办社会保障资金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和跟踪审理操作办法》、《审计署哈尔滨特派办财政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和跟踪审理操作办法》和《审计署哈尔滨特派办财政审计跟踪审理具体方案》等办法。这些办法、措施针对审计项目质量管理的薄弱环节,分别从责任分工、审计成果、质量控制考核和统一组织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为统一出台相关制度办法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这些措施也为该办获得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优秀审计项目及先进公务员集体等荣誉起到了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

    以实效为最终目的,变分散和碎片式举措为制度体系。经过近两年的实践,哈尔滨办在总结跟踪审理工作成功经验、吸取教训和不足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审计质量管理制度,制定了《审计署哈尔滨特派办跟踪审理操作办法》,强化了对重点环节审计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该办法紧扣审计署近期出台的《审计署审计现场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以重点项目全过程跟踪审理为契机,系统梳理了重点环节风险提示和督办、重点审计项目全程控制、审计报告预审理等审计质量管理做法;进一步规范、细化了审计实施方案、审计报告、专题报告以及项目总结等审计业务会议要求,促进严格执行审计质量管理制度;以倒排时间和督办提示为抓手,明确提出全年重点项目审计期间的重点事项、环节的截止期,及时进行提醒和督办,确保了重点环节审计进度管理制度的落实,进一步防范了审计风险;采取重申要求、退回重办、典型通报等“硬”手段,加强审计业务文书的质量管理。该办法还对开展报送审理、现场审理、集中审理和质量互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预审理和审理工作提出要求,强化了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的质量管理。(陈金阳 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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