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南京办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30日】
【来源:审计署南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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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树立审计干部学法用法理念,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按照2014年审计机关普法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宣传。结合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的精髓以及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准确把握“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的依法治国总要求和“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原则。全面准确地学习宣传宪法,深刻理解和把握宪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增强宪法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掌握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关于审计监督的各项规定,努力提高全体审计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深刻认识审计监督的宪法地位,全面履行宪法赋予审计机关的神圣职责,推进依法治国和依宪行政。
     
    二是突出抓好党规党纪和保密法规的学习教育。结合日益严峻的形势,针对近期发生的违法违纪和泄密窃密事件,切实加强廉政教育和保密教育,近期专门组织全办职工开展廉政教育和保密知识培训。如在审计现场利用被审计单位纪委制作的《割除毒瘤——某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典型案例》开展案例警示教育,邀请江苏省国家保密局有关专家到特派办进行专题讲座和技术演示等等。通过教育培训,促进全体审计人员提高对新形势下廉洁从政和安全保密工作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不断增强履行安全保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重点学习党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保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深入学习审计署下发的涉密单位和涉密事项审计保密管理办法和涉密审计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办法,引导全体审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
     
    三是围绕审计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学习宣传。结合业务实际加强对刑法及其修正案和司法解释的学习,如整训阶段组织法规处审理人员结合审计实务讲深、讲透经济领域刑事犯罪行为特征,提升审计查处突破能力;邀请署培训中心专家、系统内有查处大要案经验的同志到特派办分别开展审计案例教学培训、介绍矿产资源领域的审计思路、技术和方法;组织本办业务人员结合自身查处案件经历,介绍查处案件的技巧、方法与智慧,介绍如何突破大要案,增强“临门一脚”的能力,提高审计人员依法查核问题和分析研究的能力。同时,在进一步深化审计法律法规和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的基础上,不断拓宽和加深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审计业务工作,切实加强财政、金融、企业、政府投资、社会保障、资源环保、境外国有资产管理等各领域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监督工作。依照国家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和移送处理,严格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加强审计质量控制,防止出现在法定职责范围内该审计的没审计、该发现的没发现、该报告的不报告、该处理的不正确处理、该移送的不依法移送等问题。(江江  余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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