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长春办坚持动态总结分析审理情况促进审计质量管理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6日】
【来源:审计署长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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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员办事处逐步健全制度,动态总结分析各类审计结果类文书及相关审计信息的审理情况,认真查摆审计质量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时规范审计质量控制过程中出现的新苗头,有力推动了审计规范化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坚持阶段性总结分析。该办分季度认真总结审计质量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按照事实表述类、定性类、法规依据类、数据准确类等7种不同类型,对审理意见进行分类汇总,总结各类型审理意见的数量及形式,以及各处室改进情况,认真回顾和评估审理对促进审计质量的提升所产生的实际效果,以及还有哪些尚需改进的环节,着重分析倾向性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进一步改进的具体措施,要求各业务处室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注意规避同类问题,并在下一次通报时将整改情况一并通报,形成持续督促改进机制,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建立学习交流平台。2011年以来,该办结合审计署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以每年的4月和10月为时间节点,分别对财政审计大格局项目和当年审计项目出具的审理意见认真进行归纳总结,并在全办范围内通报。同时,还对多次通报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综合比对分析,查找出发生频率较高、整改效果较差的问题,找准制约提高审计质量的关键,并分析制定具体解决方法。该办将通报情况定期加载到审计专网,使全办审计人员对审理意见的提出及采纳修改情况一目了然,为全办审计干部学习交流提供平台,促使在现场审计过程中避免各类质量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将审理结果纳入处室年度考核。该办将审理通报情况作为审计业务成果考核的一项内容,纳入处室年度考核工作,对被通报的处室扣除其审计业务成果相应分值,有效提升了审计业务处室对审计质量的重视程度,促使其在审计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坚持把审计质量放在第一位,切实抓紧抓好,进而促进全办审计工作规范化水平的整体提升。(陈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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