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太原办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动态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6日】
【来源:审计署太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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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审计署驻太原特派员办事处积极探索审计项目计划动态管理模式。近日,该办制定出台审计项目计划动态管理办法,对审计项目计划的统筹安排、科学组织、动态跟踪、实时监控进行规范。办法的出台,为全面提高该办审计项目计划的执行效率,保障审计工作科学、有序和高效运行,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一是细化分解项目计划,明确任务和分工。办法规定,以部门分工为基础,以适应当前大项目审计要求为目标,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各审计项目具体特点,按综合型和单一型项目分别确定项目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合理搭建审计组织架构;在全办范围内统筹安排审计人员,组成优势互补、科学高效的合成式审计组;建立项目动态管理表,从整体上实时掌握项目进展、人员分布和审计成果等情况。
    
    二是坚持精细化管理,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办法明确了负责各审计项目计划执行的分管办领导、责任部门和参审人员各自的工作职责:分管办领导深入审计一线,负责督促和指导审计业务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审计组负责全面实施和完成审计项目计划方案和内容;办公室负责动态、全面了解审计项目计划的具体执行进展情况,做到实时监控,加强对审计现场和项目计划执行进度的管理;法规部门负责及时完成相关审理工作、跟踪审计成果和督促审计整改等。该办通过层层落实工作职责,坚持做到精细化管理,保障审计工作质量。
    
    三是建立沟通平台,加强上下联动。办法要求,要从整体上加强对项目计划执行的统一管理、协调和沟通,对于同期开展的审计项目,要在全办范围内整合形成审计项目工作平台,加强办领导和审计组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以平台推动信息共享,加强对同类或者相关问题的归纳、分析和梳理,从宏观、全局的角度做到上下联动。
    
    四是建立审计整改清单制度,加强对审计整改的管理。针对审计整改管理不严,审计整改回访率低、整改资金比例不高的问题,办法提出要建立审计整改清单制度,对所有执行完成的审计项目及时拟定审计整改问题清单,确定专人协调跟进,采用向被审计单位出具正式文件、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约谈或上门回访等方式,及时督促和检查被审单位的整改情况,并将整改结果与整改问题对比分析,确保审计整改到位。(佘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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