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太原办制定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8日】
【来源:审计署太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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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初,审计署驻太原特派员办事处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意见。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队伍建设、统一人员思想、促进审计监督职责有效履行,针对近一年来该意见的落实情况以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应担当的责任,近日,该办又制定了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积极构建保障思想政治工作责任有效落实的工作机制。
   
    该实施办法把提高干部思想素质、推动单位全面发展作为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责任的目标,明确提出,要通过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坚定干部理想信念,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引导干部职工在政治上做清醒的人,在廉政上做清白的人,在集体中做互相宽容的人,在工作中做勇于争先的人,把审计人员的精神意志真正转化为促进业绩提升、推动工作发展的动力。
   
    该实施办法还针对各级组织和不同层级领导干部,提出了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职责的不同要求。如要求办党组要落实“加强组织领导”“进行监督检查”“注重典型引领”“坚持正风肃纪”“解决实际问题”等五项要求,对办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坚持一岗双责、开展专题调研、加强沟通交流”等三项具体要求,对机关党委会、各党支部、专兼职党务工作者,以及各综合部门等,也都结合各自职责或职能,分别提出了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责任的职责要求。为确保职责能够落实到位,实施办法还提出了“严格执行思想形势分析会制度、建立工作联系点、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和加强工作考核”等四项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初步构建起办党组负总责,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直接责任人,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层层落实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齐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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