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长春办多措并举加强审计质量控制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9日】
【来源:审计署长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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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员办事处积极转变审理工作理念,创新审理方式,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并不断健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规范审计人员行为,取得了良好成效。在2014年审计署优秀审计项目评比中,该办牵头实施的1个审计项目被评为署优秀审计项目,独立实施的2个审计项目被评为署表彰审计项目。其主要做法是:

    ——坚持原则,立足全局,努力转变审理工作理念。要求审理人员站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石和重要保障的高度,充分认识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自身定位,工作中既要从全局角度严格审理、狠抓质量,又要从业务角度考虑问题,充分尊重和珍惜业务工作成果,耐心细致地与审计人员一同查漏补缺,努力做到既保证审计业务成果最大化,又确保了审计工作成果质量。

    ——健全机制,规范行为,促进提高审计成果质量。研究制定《审计取证工作指引》、《贯彻审计组若干重要事项操作指引实施意见》,明确审计证据取证要求,规范审计人员工作行为;研究制定《规范审计移送工作意见》和《加强审计整改落实工作意见》,强化审计移送工作,督促审计整改事项,保障审计工作切实发挥效果;研究制定《审理会议暂行办法》,有效解决业务处室与法制部门意见分歧,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创新审理方式,加强理论研究,促进提高审理质量和效率。一是将网上审理、报送审理、现场审理3种方式有机结合,以网上审理为基础,报送审理、现场审理为补充,全面开展跟踪审理,努力使审理工作覆盖现场审计全过程。二是专职和兼职审理人员分工协作,相互补充,形成合力,有效提升审理工作成效。三是在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等大型审计项目审理环节,与地方审计机关审理人员统一编组,分工协作,共同审理审计报告及相关证据,有效提高了审理工作效率。四是加强理论研究,服务审理实践。成立法治课题研究组,总结提炼审理实践经验,研究探索审理制度,撰写形成研究论文《国家审计机关审理制度研究》,并在土地出让收支等项目中充分运用理论研究成果,更好服务审理实践。(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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