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办被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7日】
【来源:审计署长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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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员办事处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该办在署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紧紧围绕审计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力打造忠诚、干净、尽责、担当的“审计铁军”,较好地发挥了国家审计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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