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办积极创新信访举报工作方法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2日】
【来源:审计署沈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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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施行十周年的纪念日。十年以来,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的信访举报工作在审计署举报中心和办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维护党群关系和群众合法权益为目标,以行使审计监督职责为途径,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积极创新信访举报工作方法,认真执行信访举报工作相关制度规定,耐心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信访举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强化信访举报组织领导,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办党组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始终把信访举报工作作为全办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特派员作为信访举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办信访举报工作负总责,形成了特派员亲自抓、其他办领导协助抓、办公室组织实施、相关处室参与落实的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的信访举报工作格局。各级领导、相关部门及具体负责信访举报工作的人员责任清晰、分工明确,有力保证了每件信访举报事项的查办、落实和核查成果的最大化利用。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切实将维护群众利益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设置了专门的信访举报接待大厅,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接待群众举报和来访,并配备举报电话和录像等专业设备,奠定信访举报接待工作的基础。二是在实施审计过程中,设置举报专线电话,并随审计通知书一同公布,确保民情民意畅通传达。三是对信访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教育培训,坚持“热情接待来访、诚恳听取诉求、细致了解情况、贴心启发疏导、耐心解释说明、依法秉公处理”的六项工作原则。四是将来访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认真做好梳理、分类,及时安排人员结合审计项目进行转办或核查。五是对信访举报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定期了解和掌握其办理情况,制定有效的解决措施和方法,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完善信访举报机制,不断规范信访举报工作操作流程。一是细化信访办理程序。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形成了先由办公室信访工作人员受理、甄别,再由办公室会商相关处室提出拟办意见,再提交特派员批示,最后交由相关处室核查的信访举报工作流程。二是优化督办机制。对信访举报事项的核查实行全程跟踪督办,加强综合部门和承办部门之间的衔接与协调,真正做到信访举报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优化转办机制。对于不属于该办工作权限内的信访举报事项,及时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和联系,进行转办处理。四是明确所有信访举报须经特派员审批、分管办领导负责督办,强化信访举报工作中的保密意识,加强对来访群众的沟通和解释工作,加强对信访举报的归档工作等5点要求,确保信访举报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推动信访举报线索向审计成果转化,将行使审计监督职责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有效途径。注重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和审计业务的有机结合,努力实现举报线索向审计成果转化,通过对信访举报线索的查处,实现为民解忧,化解社会矛盾,将行使审计监督职责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有效途径。2014年,共收到举报信件百余件,其中三分之一信访举报问题经核查落实后形成审计信息提交至审计署,或形成案件线索移送至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赵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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