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办坚持制度“废改立行”并举着力构建加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5日】
【来源: 审计署广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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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以来,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根据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的问题,从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要求出发,坚持制度“废改立行”并举,着力构建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积极推动机关作风建设的持续化和常态化,干部队伍守纪律、讲规矩和务实、勤勉、节俭的作风正逐步形成。

一是果断“废”。该办成立由特派员任组长的专项清理小组,制定清理实施方案,对历年形成的148项制度分类汇总,逐项审核,对与审计署规定和署党组加强作风建设要求不相一致的规章制度及时废除,共废止其中66项规章制度,破除制度建设上“多多益善”的形式主义,消除不利于于作风建设和审计科学发展的制度禁锢。

二是着力“改”。对总体有利于加强作风建设,但具体内容脱离形势要求或缺乏可操作性的制度,该办本着可执行、可监督、可问责的原则修订完善,先后修订形成《审计署广州特派办工作规则》、《审计署广州特派办重要事项督办办法》、《审计署广州特派办处室工作年度考核办法》等24项制度,重点强化和细化对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等六项纪律的要求,通过检查问责、督办问果、考核问效,督促全体干部严守纪律、尽责担当、自觉摒弃“庸懒散”不良作风。

三是科学“立”。针对审计实践中电子证据取证普遍但相应管理尚不健全等新情况,该办探索制定《审计署广州特派办电子审计证据取证操作规范(试行)》,通过规范电子审计证据取证行为,严格电子证据结果运用,进一步严格了审计质量控制和管理;根据审计署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制定特派办党组的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明确办党组、办领导和处室主要负责人三级主体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不同责任内容、落实措施、标准要求,有力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是严格“行”。该办以“纪律制度执行年”为抓手,狠抓制度落实,增强制度刚性。每月随机对全办干部考勤和请销假情况进行抽查,在办内通报抽查结果;严格会场纪律和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先后有8名干部因迟到、无故缺席会议等向办领导检讨;每月督办通报,定期公开各处室完成办领导交办事项的时效和质量情况,对慢作为、不作为和工作质量低下的干部亮短揭丑。(顾春雷 邢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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