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办认真及时落实中秋国庆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8日】
【来源:审计署兰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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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和《审计署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严格执行廉政纪律的通知》要求,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员办事处第一时间召开办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办领导和处室负责人,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审计署的文件和甘肃省纪委《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开展“九个严禁、九个严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并采取切实措施将中央精神落实到位。

——传达学习到位,掌握人员动态。办机关党委逐一电话通知外地审计现场负责同志,及时上办局域网阅读《通知》,将文件内容向每名同志传达到位;要求各处室对中秋国庆期间人员动态状况进行摸底,在中秋国庆期间外出人员要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

——做到抓小、抓细、抓实、抓初。各处室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专项对照检查,注重关键部位、关键人员和细微环节。要求处室人员不得出入私人会所,不得参加被审计单位的宴请、聚会、旅游,不得接受礼金、礼品、消费卡。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早发现、早纠正,做到万无一失。严格按照甘肃省纪委“九个严禁、九个严查”专项行动的要求,做好落实和报告工作。

——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和费用控制。从严加强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工会经费等的管理和使用,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和违规发放购物卡。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中秋国庆期间对公务用车进行封存。

——提前介入做好监督检查和提醒。纪检组长和机关纪委将在节前组织对各处室廉政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进行重点提醒。

该办重申,如发现审计组或个人存在违纪违规问题,坚持不遮护、不迁就、不隐瞒,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和领导干部责任。(王妍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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