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办签署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3日】
【来源:审计署武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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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班首日,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员办事处召开全办党员干部大会,由5名班子成员和15名党支部书记,向办分党组书记签署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

承诺书明确了承诺人在工作职责范围内应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内容包括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切实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的各项纪律;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及相关规定;积极支持署党组派驻纪检组长和本单位(审计组)廉政监督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并自觉接受监督等。

对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或履行不力,职责范围出现违反廉政纪律和违反审计工作纪律的情况和问题,承诺主动承担相应责任,主动接受相应处分。

承诺书的签署,将该办班子成员和各处室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牢牢锁定。(董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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