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办围绕四个环节加强大项目审计质量控制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31日】
【来源:审计署济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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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员办事处积极把握大项目审计组织模式下审计现场管理和审计质量控制的特点和规律,逐渐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审计质量控制方法。该办以依法独立审理为抓手,以有效防范审计风险为目标,围绕审前准备、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做好审计实施和总结提炼审计信息四个重点环节,强化全过程审计质量控制,提升了审计工作水平。

在审前学习和准备环节,确保准确把握审计目标。该办审理部门提前介入审计工作,参与大项目的前期谋划和审前培训。一方面,是与审计组共同研究讨论审计项目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围绕特定时期、特定区域、特定环境下的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政府工作重心确定重点审计事项。另一方,是与审计人员一道学习审计署审计工作方案,整理下发法律法规汇编和常用罪名解析,提供政策法规指导和服务。

在制定审计实施方案环节,确保全面贯彻落实审计工作方案要求。该办审理部门提前介入审计组审前调查,跟踪掌握审前调查的内容、方法、深度和覆盖面,督促审计组认真把握被审计单位总体情况,准确评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同时,该办将审计实施方案纳入审理范围,确保审计署审计工作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在审计实施方案中能够完整体现并进一步细化,确保审前调查结果与审计实施方案协调一致。另外,在审计实施过程中,该办督促审计组结合实际适当补充或调整审计实施方案内容。

在审计现场实施环节,确保审计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该办把审理嵌入审计工作全过程。一是适时开展现场审计质量检查,督促审计人员严格按照审计实施方案开展审计,及时纠正执行中的偏差或不到位问题。二是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初稿进行预审理,督促审计人员及时补充完善审计证据,减少后期审理工作难度。三是审理人员参加审计组与被审计单位的交换意见会,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反馈意见,确保审计结论客观公正。

在审计报告和信息环节,确保如实上报审计查处的问题。该办审理人员提前参与、靠前审理,参与审计报告和信息起草、修改和上报的全过程。一方面,是引导审计人员正确理解把握法律法规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好“三个区分”“两手抓”“十五个凡是”等审计工作要求,提高审计报告和信息的站位。另一方面,是在理清审计工作思路、适用法律法规、定性处理处罚方面提供指导意见,确保在第一时间报送重要审计信息,提高审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解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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