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办试行首办负责制加强审计质量管理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5日】
【来源:审计署济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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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员办事处高度重视审计质量,围绕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等新要求,持续加强审计质量管理。该办强调既要做到依法审计,又要推动改革创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审计业务培训,通过试行首办负责制,严把审计质量关口。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济南办持续加强审计业务培训,推动审计人员适应新常态和践行新理念,牢固树立科学的国家审计观,并组织开展全办大讨论,主要办领导到各个讨论组答疑解惑,传达署党组决策部署,解读实现学用结合和知行合一的途经和方法,帮助审计人员统一认识和转变观念。该办集中组织专题审计业务培训,从审计组长、牵头处室处长、审计项目主审履职尽责以及重点问题线索核查、审计信息开发、审计现场保密等角度入手,总结和推介促进“三个区分”、“五个转变”和“七个一体化”的具体工作措施。

针对当前报送审计信息和审计报告的审计质量关口较多、在时间进度把控和质量责任界定方面存在一定困难的问题,该办围绕控制审计质量风险和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等要求,通过试行首办负责制来突破审计质量管理难点。一方面是简化审计质量把关环节,缩短审计管理链条;另一方面是明确界定各个环节的审计质量责任,完善首办负责机制。重点抓住首办审计人员、审计组、审理部门等关键环节,要求首办审计人员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事实是否成立、数据是否准确、定性是否恰当等方面负主要审计质量责任,审计组和审理部门要对审计质量控制措施是否落实和是否有效负主要审计管理责任。

目前,该办正在积极探索这一运行机制,并将适时建立相应的制度措施。 (徐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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