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办:加强审计项目过程控制 强化审计人员法治意识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1日】
【来源:审计署南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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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把牢审计质量“生命线”、积极防范审计风险,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积极创新,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审计项目过程控制、强化审计人员法治意识、抓实流程中各岗位职责,保证审计程序合法、行为规范和结果真实可靠。

——清单会审,加强过程控制。不断完善审计事项和问题清单制度,做到审计项目、参审人员和审计期间全覆盖,即要求所有项目的全体参审人员在审计期间内均要围绕所负责的审计事项,将发现的问题或线索、延伸审计单位、审计时间、审计最终结果等要素以清单形式填列,每半个月报送一次,由法规处、办公室及办领导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审理、审核,提出意见。清单展现了审计实施阶段的思路和成果,便于审计组长及时做出调整和部署;确保了审计实施方案所有审计事项在审计期间得到落实,便于相关职能部门对每个问题从线索到结果进行全过程跟踪;反映了审计项目的总体实施进度,便于对重点事项的实时督办和全办人力的动态调配;列示了每个问题是否纳入审计报告,不上报告要写明原因并得到审理委员会认可,从程序上杜绝“私放问题”的可能。同时,通过对审计人员的工作“晾晒”,使审计组进一步明确目标、提高效率,增强协同作战意识。

——送教上门,强化法治意识。将法治宣传教育和日常审理工作相结合,审理人员充分利用在审计现场跟踪审理的机会主动送教上门。根据《审计署制度(2015年版)》,结合特派办工作实际,及时归纳整理审计业务内部管理规定要点,制成表格或流程图等便于记忆、阅读及执行的样式,由审理人员在审计现场进行宣讲,让全办同志第一时间学习掌握新制度、新规定、新要求并严格执行。联系工作实际,及时了解审计人员的知识需求,列出法律法规学习研读清单,统一采购《立案证据定罪量刑标准与法律适用》、《刑法应用一本通》等学法用法书籍,促进审计人员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真正做到依法审计,秉公用权。

——明确流程,落实岗位职责。不断完善审计业务文书的流转程序,并落实每个环节的岗位职责。除正式文书需履行规定程序外,凡是向审计署各业务司报送各类白头稿,也必须按办内签报履行签批程序,经过法规处审理、办公室审核、分管办领导审签、特派员审批等环节才能正式报出,并编号存档备查。业务处室和综合部门各司其职、责任到人、工作留痕,进一步加强审计质量管理、防范审计风险。(高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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