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办:准确把握“四种形态” 认真抓好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2日】
【来源:审计署兰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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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审计署党组关于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下发后,审计署驻兰州特派事处分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办分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总结工作,组织梳理兰州办在监督执纪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具体强化措施。

一是及时行动,开展学习讨论。《指导意见》下发后,办分党组书记立即召集分党组会议,组织办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中学习和讨论。通过逐条学习《指导意见》,大家进一步明确了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及署党组针对四种形态所提出的具体措施,深刻领会到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和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意义。办分党组提出,《指导意见》是署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内容全面、要求明确、措施具体,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必须反复学习,以《指导意见》为指针,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严格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责任。

二是强化监督,提出针对性建议。为进一步确保监督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结合全年党风廉政工作,纪检组长针对审计现场廉政纪律执行情况检查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提出审计项目实施方案要一并向纪检组长和机关纪委报送、廉政监督员要切实发挥作用、审计组周例会确定的重点问题要向纪检部门报送书面材料、审计现场廉政纪律检查结束后要充分征求现场负责人和分管办领导的意见等一系列建议。办分党组在充分肯定的基础上,提出要全力支持配合好纪检组长和机关纪委的工作,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尽快完善制度,紧盯制度执行,确保制度落实。

三是明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办分党组强调,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指导意见》,重点在如何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和实践运用上思考体会,理解内涵,掌握要义,认真落实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纪检部门要把运用好四种形态作为检验监督执纪工作的标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为督促全办干部学习贯彻,兰州办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支部认真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开展学习,全面掌握《指导意见》内容。此外,兰州办还把践行四种形态情况纳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报告,把办处两级班子成员践行四种形态情况作为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述职述廉内容。王妍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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