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审计精神历久弥新
——审计署沈阳办重温2006年10月习近平同志到浙江省审计厅调研时关于审计精神的重要论述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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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过程中,结合审计署主题警示教育月活动,以“立身 立业 立信”为主题,组织党员干部通过认真自学、审计现场集中学、支部组织生活会对照学等方式,认真学习时任浙江省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于200610月到浙江省审计厅调研时关于审计精神的重要论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筑牢廉政底线,切实将审计精神落到实处。

一、深刻认识审计精神。习近平同志强调,审计机关、审计干部要“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三个立”言简意赅、内涵丰富,是审计机关、审计干部的工作遵循和努力方向。什么是审计精神?习近平同志是这样说的:审计精神,一方面是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法治的崇尚;另一方面,是一种脚踏实地、扎实苦干、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是一种不唯上、不浮躁、鼓实劲、求实效的精神,是一种甘当国家财产“看门人”的精神。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正扎实推进,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时,重温“三个立”的殷切期望,重温审计精神,做到“立身 立业 立信”,具有强烈的精神鼓舞和深刻的现实意义。

二、切实践行审计精神。学习和重温习近平同志关于审计精神的阐述,其关键和首要目的在于践行。践行审计精神,要做到敬畏法律。审计干部必须坚持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法治的崇尚,严格依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在审计实施、审计取证、审计报告等各个环节,都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规。践行审计精神,要做到求真务实。就是要实事求是,在审计工作中要坚持“三个区分”,做到客观公正、尊重事实,出具审计结论要做到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要注重总结经验、创新方法,与时俱进,推动审计工作不断发展。践行审计精神,要做到忠诚担当。审计监督职责是宪法赋予的,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要对审计事业忠诚,切实履职尽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不怕得罪人,坚决同一切舞弊行为做斗争,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

三、不断强化自身建设。习近平同志关于“以自身建设立信”“打铁还需自身硬”等一系列重要论述,都要求党员干部要不断强化自身建设。作为共产党员、公务员、审计人员,强化自身建设的关键在于紧紧抓住廉洁自律这个根本,要筑牢廉政底线。廉洁是审计干部的“护身符”,也是审计公信力的基石。审计署沈阳特派办坚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落小落细、久久为功;坚持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坚持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廉政法规和制度,强化底线思维。通过教育、警示、防控、自律,切实筑牢廉政底线,做到心中有戒、行有所止,将清正廉洁贯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工作之中,确保党员干部干成事不出事。(郭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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