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福建]2016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解读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6日】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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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日下午,省审计厅厅长杨红受省政府委托,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了《关于2016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现就审计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今年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主要特点

省审计厅不断创新财政审计方式方法,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今年全省首次统一部署开展,制定统一的审计工作方案,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同步实施、上下联动。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还首次采取集中进点方式,将涉及的省直部门单位集中到省审计厅召开统一的进点会进行部署。强化大数据的分析运用,首次对省本级财政及131个省一级预算单位实现审计数据分析的全覆盖,主要对全口径预算编制、年初项目预算安排、预算收入编报、年初预算细化率、对下转移支付下达、专项资金分配及预算执行、年末结余结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等进行分析,重点审计了省级财政以及10个省直部门单位,对5个省直部门开展重点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并根据审计数据分析结果对其他一些省直部门单位开展重点抽查,其中有3个部门结合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合预算执行审计,组织开展决算草案审计、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地税部门税收征管和优惠政策执行情况专项审计。

二、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所取得的主要成效

审计工作报告从深入推进财税改革、不断加大民生投入、积极引导社会投资、着力加强财政管理等四个方面,充分肯定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所取得的主要成效。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编制总体是好的,预算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改革创新,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高,但对照预算法还存在一些需要规范的问题。

三、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审计工作报告在综合汇总各项审计结果的基础上,深入归纳分析,重点从地方税源结构、预算收入编报和管理、地方税收征管、预算管理制度的执行力、专项资金配置及跟踪监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部门决算草案编制、积极财政政策等政策措施效应发挥等方面,揭示了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收入管理方面。重点反映了财政税性收入占比、地方税收对房地产业的依存度、区域税收收入发展均衡性、预算收入缴库、地方税收征管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是预算编制管理方面。重点反映了全口径编制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项目年初预算编制、预算收入编报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是预算执行方面。重点反映了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部门业务费、发展性项目的年初预算细化,对下一般性及专项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比例、人大批准预算后下达时间,预算批复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是专项资金管理方面。重点反映了专项资金分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库建设、专项资金预算执行、专项资金预算绩效、企业申报获取专项资金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是决算草案编制方面。重点反映了预算支出级次调整、决算收支真实性、往来款项及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六是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方面。重点反映了地方政府公共服务项目支出责任划分不够清晰、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责任与市场边界尚不明晰等方面的问题。

七是积极财政政策等配套政策措施效应方面。重点反映了部分财政奖补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未得到有效落实等方面的问题。从审计情况看,由于宣传引导以及政策效应滞后等原因,我省积极财政政策在实现扶持产业升级、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等目标上还需进一步激活。

四、从加强财政管理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方面提出审计建议

反映和揭示问题仅是审计工作的一个方面,促进问题解决才是审计工作的最终目的。省审计厅非常重视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的分析提炼,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层面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审计意见建议。今年审计建议主要有六个方面:

一是着力地方财源建设,针对地方财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做好地方财源建设规划持续做大蛋糕的审计建议,目的是推动壮大经济财源,持续生财聚财,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二是着力提高预算制度执行力,针对对照预算法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提出切实落实新修订预算法的改革要求,持续增强预算管理制度执行力的审计建议,目的是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规范财政管理。

三是着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针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时效性不够强、收缴比例偏低、尚未全覆盖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大力加强国有资本财政管理与宏观调控的审计建议,目的是确保国有资本所有者权益,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引导作用。

四是着力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针对省级和市县财政事权划分、政府和市场边界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深入推进省以下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审计建议,目的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明确界定省级和市县财政事权,规范理顺省和市县共同财政事权,保障市县履行财政事权,实现责权利相统一。

五是着力专项资金配置管理,针对按照因素法分配专项资金存在的不足以及资金分配零散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不断优化财政专项资金配置管理的审计建议,目的是促进提高专项资金绩效,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

六是着力积极财政政策,针对积极财政政策效应发挥还需进一步激活等方面的问题,提出要进一步强化政策的宣传引导以增强配套措施的可操作性以及衔接性,提出要有效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应的审计建议,目的是促进用好用足政策,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五、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情况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721日上午分组审议了审计工作报告。审议认为,省审计厅依法对2016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开展审计监督,工作深入细致,要求强化审计监督,促进问题整改,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强化部门整改责任,并在今年11月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六、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和下达审计决定书,要求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为切实抓早抓实审计整改工作,推动问题边审边改,省审计厅今年建立了审计中期反馈制度,有针对性地将审计发现问题提前反馈给部门单位,有7个部门单位已按照提前反馈意见整改了18个问题。省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2016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会议要求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要针对审计发现的政策不落实、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限时按项逐条推进整改,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对不按要求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省审计厅下一阶段将依法组织开展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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