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审计局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5日】
【来源:厦门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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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厦门市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办法》的规定,我局对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服务保障“五大发展”示范市建设为目标,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推广应用大数据审计技术,不断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审计工作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的重要指示,即“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既要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要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深入推进“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保障作用。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积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持续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较好地完成市人大批准的市本级财政预算。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845.9亿元,支出总计811.2亿元,结余34.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508.7亿元,支出总计461.6亿元,结余47.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2.7亿元,支出总计10.9亿元,结余1.8亿元。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279.4亿元,支出合计183.3亿元,当年收支结余96.1亿元。

总体来看,2016年预算执行与财政管理呈现如下特点:

一是收入增长平稳向好。2016年,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1,083.30亿元,比上年增长8.20%,地方级收入647.90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8.70%。地方级收入增量约占全省增量的40%,地方级财政收入税性比全省第一。市本级税收收入369.01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8.40%;非税收入90.93亿元,比上年增长9.70%。税源结构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保持两位数增长,现代服务业贡献税收首次突破200亿元。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大幅增长。

二是着力增强发展动力。加大政府投资,加快推进岛外新城、翔安新机场以及全市快速路网建设,地铁四条线路全部动工。投入7.96亿元推动灾后恢复重建,出台并落实工业、农业、商贸业、建筑业、旅游业等各项灾后扶持政策。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全年投入26.5亿元,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建成投产。大力发展产业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超百亿元。加快同安、翔安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丙洲、美峰现代服务业基地建设。支持自贸区加快发展。

三是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继续加大对教育、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社会救助、就业、公共交通等民生领域的财政投入,全市民生与社会事业支出占比超过七成。不断加大对财力薄弱区和生态功能区的补助力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是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行政成本,推动实施公车改革,严格实施预算公开和政府采购,加大财政监督力度,“三公”经费持续降低,2016年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了7.4%。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2016年财政管理工作得到中央高度肯定。201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对2016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我市被列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计划单列市”,并在全国通报表扬。

一、市财政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市财政局在具体组织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过程中较好地履行了职责,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项目库管理,拓展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和资产,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和动态监控,市本级预算编制的质量、执行的效果和管理的水平都得到进一步提高。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㈠截至2016年12月底,非税收入3.03亿元未及时缴入国库,留存在财政专户。截至2017年5月底,上述非税收入已全部缴入国库。

㈡部分市属国有企业未按规定在2016年6月30日前上缴全部国有资本收益,迟缴收益共计6.88亿元,占总收益的58.32%。迟缴收益已于2016年底前全部缴交完毕。

㈢截至2017年3月底,5个部门应收未收非税收入726.62万元。

二、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情况

我局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决算草案审签、经济责任审计,共对19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各单位基本能遵守相关财经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重视和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㈠9个部门92个项目由于立项研究不充分、推进难度大,项目执行进度缓慢,预算执行率低。

㈡1个部门公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20.09万元

㈢3个部门挤占专项资金51.91万元。

㈣1个部门的房产管理不规范。

三、公立医院审计情况

我局对市第二医院、第三医院、口腔医院201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以及对市中医院、市中山医院原院长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公立医院基本能遵守相关财经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改方针政策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积极建章立制,加强医院管理,但审计也发现如下问题:

㈠部分工程项目未纳入市发改委立项且未公开招标,部分工程项目概算调整未经市发改委批准。2013年,市中山医院二号楼装修改造工程未纳入市发改委立项,未进入市建设交易中心进行招标,直接委托代理公司邀请招标,且未将招标文件报市建设局备案,合同总金额1,451万元;2012年,中山医院内科综合大楼(三号楼)病房内部及走廊墙裙等项目装修工程因设计变更调整概算,未报市发改委批准,涉及金额1,356.3万元。

㈡3家医院公房出租管理不规范。市第二医院以邀请招标、内部招租方式出租公房,涉及面积1,553.16平方米;市中医院以内部招租方式出租公房,涉及面积253平方米,且未收回租金30.86万元,截至2017年5月底,市中医院已追回租金17.44万元,其余租金正在追缴;中山医院以内部招租、直接出租等方式出租公房,涉及面积914.15平方米,其中60平方米店面与相邻同时间公开招租的公房租金相比,两年半时间少收租金18.51万元。

㈢4家医院基建项目未办理竣工决算。截至2016年底,第三医院六项工程已投入使用却未办理竣工决算,涉及金额3,067.62万元;中医院迁建项目未作竣工决算,涉及金额34,704.89万元;口腔医院蔡塘总院已投入使用未办理竣工决算,涉及金额7,406万元;中山医院四项在建工程已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涉及金额7,727.75万元。

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部署,我局继续对2016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㈠2个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存在勘察、设计、设备采购环节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未严格执行施工审批手续,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竣工验收程序倒置等问题。

㈡55户被保障对象条件变化后继续享受保障性住房相关待遇。55户家庭在轮候期间、承租期间、购买保障性商品房后的收入、房产和资产等条件发生变动,但未及时如实上报,导致其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55套。截至2017年5月底,市保障办已采取清退住房等措施完成整改36户。

㈢835套(间)保障性住房闲置。由于一房型房源需求不足、保障对象自行退出等原因,截至2016年底,已办理竣工验收的保障性住房有835套(间)空置超过一年。截至2017年5月底,上述835套(间)空置房源除455套已分配外,剩余380套房源已全部纳入选房计划中。

㈣由于征拆工作未完成、用地红线需调整等原因,1,945套保障性住房竣工验收一年以上仍未办理产权登记。目前,市建设局已启动相关工作,将委托市国土局和市规划局尽快解决上述问题。

㈤保障房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欠缴严重,涉及金额506.20万元。其中:914套保障性住房租金收缴困难,欠缴租金共196.15万元;20个集中建设的安居工程小区物业管理费310.05万元难以收缴。截至2017年4月底,已收回欠缴租金33.2万元,收回欠缴物业费99.27万元。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

㈠我市促进工业创新转型稳定增长等33条措施落实情况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33条政策措施,推动主导产业做大做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改造传统产业,全市工业总体保持平稳增长,质量效益稳步提升,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但审计调查发现,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1. 个别政策制定因沿用上级政策,与厦门企业现状不尽相符,导致难以落实。如对单位产品能耗超过限额标准的企业要加价征收电价的政策系沿用省政府相关政策条款,而厦门地区不存在淘汰类限制类高耗能企业。

2. 有的政策因厦门无相关行业标准而无法实施。如开展行业能效对标,对省内行业标杆的本市企业,每家给予50万元奖励的政策系沿用省政府相关政策。由于目前国家、省、市对机械、电子等行业没有相应的行业能耗标准,因此无法界定省内标杆企业的标准,也无法确定受益对象。

3. 部分政策执行不到位。如市外招标中标奖励缩小受益范围,仅对参与我市以外的公开招标中标项目进行奖励,对采用其他招标方式中标的项目未予以奖励。

㈡自贸区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调查

重点调查了厦门市落实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68项重点试验任务情况、厦门自贸片区2015年45个重点试验项目和17个自主创新项目情况及2016年105个试点任务进展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厦门自贸片区成立以来,在投资、贸易、金融、创业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取得阶段性成效。福建省自贸办通报的160个创新举措中,厦门自贸片区有80个,30个属全国首创。其中“一照一码”在全国复制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被评为最佳实践案例之一,两岸青创基地获国台办授牌“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自贸区各项措施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政策措施落实的整体性、协调性和同步性不强。部门之间相关信息平台建设标准不统一,相关程序不一致,相关政策措施存在整体性不强、“碎片化”现象,个别项目难以推进、落实。

六、自然资源资产及环境保护审计调查情况

我局积极推进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保护审计,重点调查了2015年同安区土地、水、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资产及其变动情况;2014至2016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岛外九大溪流污染整治截污纳管工程情况;厦门坂头国有防护林场林地出租及租金收支情况。审计调查有效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文明建设。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审计调查

1.政策执行效果有待增强。一是农村污水治理不彻底。部分未经过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养殖污水和农业生产废水未接入污水管网直接排放。二是农村污水治理各牵头部门衔接不够,导致重复建设、后续运行维护不到位、部分区域污水管网建设不够完善影响污水处理效果。三是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工作和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进展缓慢,部分农村环境卫生欠佳,整体观感较差。

2.项目建设进度偏慢。市级安排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项目共计606个,截至2017年2月底,尚有534个项目未正式投入运行。

3.大量资金结余在区级部门或镇街。截至2016年底,2014至2016年市区两级财政安排的农村分散式污水治理专项资金结存在区级相关部门或街道,其中:翔安区6,029.84万元、同安区18,663.51万元、集美区3,938.09万元。

㈡岛外九大溪流污染整治截污纳管项目跟踪审计调查

1.部分区工程进度滞后。截至2016年底,翔安区完成任务额的46.80%,同安区完成任务额的51.44%。

2.部分区截污纳管实际接入率低。截至2017年5月底,同安区接入率为70%,翔安区仅在村庄外围设置截污管将村庄污水引入市政管道,基本未铺设入户管道。

3.部分区雨污分流不彻底,影响截污效果。翔安区、同安区部分城区管网建设不完善,存在雨、污混流现象。现阶段实行雨污分流截污纳管的项目,也仅限于生活污水,农村养殖污水和农业生产废水仍是直接排放。

㈢坂头林场林地出租及租金收支情况审计调查

1.林地出租管理不规范,存在租期偏长、租金偏低等问题。

2.国有林地被侵占用于种植果树,果林面积的不断扩大,果农耕种大量施肥,且林场范围内毁林种植果林面积不断扩大,涵养林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违章建筑增多,严重影响坂头-石兜水库的水量水质安全。

七、市属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2016年我局对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广播电视集团、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等8家国有企业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㈠损益不实。一是2014至2015年期间,厦门广播电视集团下属厦门全心购物有限公司通过与关联公司签署采购和销售合同,虚增收入6,846.15万元、虚增成本6,837.61万元。二是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上海闽路润贸易有限公司通过预开票方式虚增当年收入2,939.02万元。三是厦门市政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厦门场之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部分停车收入和费用挂往来帐,少确认利润570.77万元。截至2017年5月底,厦门场之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调增利润570.77万元。四是厦门广播电视集团下属的3家子公司广告置换收入439.72万元未入账。

㈡部分企业政府补助资金使用不够规范。厦门广播电视集团下属文广影音有限公司收到财政资金1,950万元,用于3个项目的建设,实际效果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差较大;厦门广播电视集团下属厦门全心购物有限公司收到电子商务运营平台项目补助资金120万元和电视信息商务平台建设补助经费200万元,实际支出与项目内容不符。

㈢未严格执行公开招标、招租、政府采购等制度。一是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出租未公开招租,涉及4个项目,面积10,982.66平方米。目前,路桥建设集团已通过解除租约或重新公开招租的方式进行整改。二是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售水分公司各营业所的土方修理工程未通过招投标方式直接外包给外协单位,也未签订劳务合同,涉及金额6,110.66万元。三是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将专业期刊直接委托下属图智策划咨询(厦门)有限公司发行,金额388万元;将三年的“总平规划咨询”业务直接委托厦门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金额433.22万元;将项目中地热供应站工程的方案设计和可研报告直接委托天津甘泉天大地热供水工程有限公司,金额92万元。四是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厦门快速公交场站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出租未公开招租,涉及金额62.76万元。五是2013至2015年,厦门广播电视集团将部分房产委托厦门文广体育有限公司代管,租赁合同到期后文广体育公司未重新公开招租,且少收租金34.69万元。截至2017年3月底,上述少收租金已收缴完毕。六是厦门市政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厦门市燃气总公司有四块场地连同七处厂房长期少收租金;两套房屋对外出租未公开竞争招租;一个店面十三套房屋未签订租赁或续签合同。截至2017年5月底,市政集团已通过终止租赁协议、公开招租、采取法律途径追讨欠租等措施进行整改。

八、审计建议

针对此次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㈠加强预算管理,完善财政扶持政策,提升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竞争力。一是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细化预算编制,完善部门预算项目库制度,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梳理市、区以及自贸委、管委会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避免市、区奖励政策重叠,促使各级财政资金在招商引资中发挥最大效益。各部门强化责任分工,抓好企业服务,积极推动招商引资企业税收落地。三是进一步完善岛内两区旧村改造机制,旧村改造成本和收益由市、区合理分担共享,加快岛内旧村改造进程。四是修订教育费附加的使用范围和分配标准,将学前教育纳入资金使用范围,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加大对办园质量较高的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缓解我市公办幼儿园比例偏低,户籍适龄幼儿入学难的问题。五是适当提高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各类非在编雇用人员年综合定额标准,稳定非编人员队伍,进一步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㈡增强监管合力,确保各项惠民惠企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一是要继续增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力度,切实执行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政策措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和减税降费,减轻企业负担。继续加大民生支出比例,让老百姓拥有更多“获得感”。二是各部门要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开展整改,及时查找各项惠民惠企政策的制度漏洞并打好“补丁”,增强监管合力。各项政策的主管部门应各司其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惠民惠企政策的知晓率;充分履行好审批与监管职责,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失信”黑名单和举报奖励制度;通过建立大数据分析平台,将财政、发改、税务、工商、经信、民政、社保、卫生等部门的数据实现安全有效的互联互通,增强大数据分析稽核的能力并及时获取政策执行效果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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