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厦门]依法审计 求真务实为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作出应有贡献——审计工作报告解读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1日】
【来源:厦门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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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审计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服务保障“五大发展”示范市建设为目标,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推广应用大数据审计技术,不断创新审计方式方法。通过深入推进“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保障作用。6月28日,受厦门市政府委托,陈添友局长向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了《厦门市审计局201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集中体现了上述审计思路,充分反映了厦门市审计工作紧密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取得的积极成效。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坚持“三个区分”的审计工作指导理念。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的重要指示,即“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既要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要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坚持全面客观公正反映成效和问题。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积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持续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较好地完成市人大批准的市本级财政预算。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2016年财政管理工作得到中央高度肯定。201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对2016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我市被列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计划单列市”,并在全国通报表扬。但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并客观反映了截止目前各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下一步整改提出了意见建议,更有利于推动从体制性、机制性层面避免或防止问题的发生。

三、坚持把推进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作为重中之重。一是组织开展我市促进工业创新转型稳定增长等33条措施落实情况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33条政策措施,推动主导产业做大做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改造传统产业,全市工业总体保持平稳增长,质量效益稳步提升,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但审计调查发现,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1.个别政策制定因沿用上级政策,与厦门企业现状不尽相符,导致难以落实。如对单位产品能耗超过限额标准的企业要加价征收电价的政策系沿用省政府相关政策条款,而厦门地区不存在淘汰类限制类高耗能企业。2.有的政策因厦门无相关行业标准而无法实施。如开展行业能效对标,对省内行业标杆的本市企业,每家给予50万元奖励的政策系沿用省政府相关政策。由于目前国家、省、市对机械、电子等行业没有相应的行业能耗标准,因此无法界定省内标杆企业的标准,也无法确定受益对象。3.部分政策执行不到位。如市外招标中标奖励缩小受益范围,仅对参与我市以外的公开招标中标项目进行奖励,对采用其他招标方式中标的项目未予以奖励。二是组织开展对自贸区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调查中。重点调查了厦门市落实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68项重点试验任务情况、厦门自贸片区2015年45个重点试验项目和17个自主创新项目情况及2016年105个试点任务进展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厦门自贸片区成立以来,在投资、贸易、金融、创业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取得阶段性成效。福建省自贸办通报的160个创新举措中,厦门自贸片区有80个,30个属全国首创。其中“一照一码”在全国复制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被评为最佳实践案例之一,两岸青创基地获国台办授牌“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自贸区各项措施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政策措施落实的整体性、协调性和同步性不强。部门之间相关信息平台建设标准不统一,相关程序不一致,相关政策措施存在整体性不强、“碎片化”现象,个别项目难以推进、落实。

四、更加关注民生。持续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促进相关部门规范管理,保障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主要发现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存在勘察、设计、设备采购环节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未严格执行施工审批手续,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竣工验收程序倒置等问题。发现55户被保障对象条件变化后继续享受保障性住房相关待遇。55户家庭在轮候期间、承租期间、购买保障性商品房后的收入、房产和资产等条件发生变动,但未及时如实上报,导致其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55套。发现835套(间)保障性住房闲置。由于一房型房源需求不足、保障对象自行退出等原因,截至2016年底,已办理竣工验收的保障性住房有835套(间)空置超过一年。截至2017年5月底,上述835套(间)空置房源除455套已分配外,剩余380套房源已全部纳入选房计划中。发现由于征拆工作未完成、用地红线需调整等原因,1,945套保障性住房竣工验收一年以上仍未办理产权登记。目前,市建设局已启动相关工作,将委托市国土局和市规划局尽快解决上述问题。发现保障房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欠缴严重,涉及金额506.20万元。其中:914套保障性住房租金收缴困难,欠缴租金共196.15万元;20个集中建设的安居工程小区物业管理费310.05万元难以收缴。截至2017年4月底,已收回欠缴租金33.2万元,收回欠缴物业费99.27万元。提出了建立跟踪复核机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制度和分层保障等审计建议。该项目获得了厦门市政府张毅恭副市长的批示,批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召开相关会议,并要求责任到人、限期整改。

五、加强资源环境审计。重点调查了2014至2016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岛外九大溪流污染整治截污纳管工程情况;厦门坂头国有防护林场林地出租及租金收支情况。审计调查有效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文明建设。如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审计调查中发现:1、政策执行效果有待增强。一是农村污水治理不彻底。部分未经过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养殖污水和农业生产废水未接入污水管网直接排放。二是农村污水治理各牵头部门衔接不够,导致重复建设、后续运行维护不到位、部分区域污水管网建设不够完善影响污水处理效果。三是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工作和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进展缓慢,部分农村环境卫生欠佳,整体观感较差。2.项目建设进度偏慢。市级安排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项目共计606个,截至2017年2月底,尚有534个项目未正式投入运行。3.大量资金结余在区级部门或镇街。截至2016年底,2014至2016年市区两级财政安排的农村分散式污水治理专项资金结存在区级相关部门或街道,其中:翔安区6,029.84万元、同安区18,663.51万元、集美区3,938.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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