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云南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1日】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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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8日在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云南省审计厅厅长 吴绍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云南省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时提出的健全审计整改机制、加强跟踪检查等审议意见,及时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阮成发省长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全面整改审计查出问题。通过狠抓落实,审计整改成效明显。截至2017年10月,已上缴财政资金21.17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33.49亿元,拨付到位资金59.18亿元,核减投资21.87亿元,健全完善制度231项。

——省委、省政府从严要求抓好整改。去年7月以来,省委、省政府领导先后4次听取审计情况汇报,作出批示43次。今年9月,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明确要求各责任

单位整改率要达到90%以上,同时要求各位副省长关注分管联系部门的审计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省政府办公厅向16个州市和27个省直部门下发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工方案,细化了整改责任,明确了整改任务。各责任单位针对审计查出问题,对照问题清单,倒排时间、建立台账、逐一按项进行整改。

——省政府有关部门配合人大调研推进整改。省政府积极支持配合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对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调研工作,省审计厅参与对保山、怒江、西双版纳等3个州市和省科技厅、公安厅、国土资源厅等6家单位审计查出问题的跟踪调研。针对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调研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省科技厅等8个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进一步细化措施,按要求整改落实。

——各部门通力协作促进整改。省审计厅强化审计成果综合分析运用,认真梳理审计中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深入查找原因,提出对策建议,通过信息“直通车”及时上报省委、省政府,积极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推动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管理监督,有效促进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去年7月以来,针对政府债券管理、脱贫攻坚任务推进、“放管服”政策落实、环境污染防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报送审计重要情况反映29期,提出审计建议79条;针对扶贫资金“整合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报送审计分析报告8篇,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对策建议29条。各级各部门根据审计建议,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一)决算草案编制管理不断规范。一是省本级及5个州市未清理确认收入4.77亿元已全部缴库;二是4个州市收支不实的8.01亿元财政资金已通过清缴入库、退库等方式整改;三是3个州市未经同级人大审议批准调整预算和动用专项资金7.81亿元,已补报并完善了相关手续。

(二)省本级预算管理机制不断健全。针对预算资金下达不及时、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云南省省本级预算支出进度考核暂行办法》,对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实行目标量化的执行考核机制,通过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强化项目支出执行管理、约谈部门财务负责人、定期通报执行进度排名等多种方式督促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防止资金闲置沉淀;结合基建资金余额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印发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认真清理省级财政往来款项的通知》,要求对省级财政资金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目前已完成对涉及省本级项目单位和州市财政局国债转贷资金未偿还本金余额和还款期限的梳理工作。

(三)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不断加强。一是9个州市本级和88个县区政府债券资金闲置52.22亿元,已通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调整预算等形式安排32.19亿元;二是7个州市本级和20个县区未按规定用途和投向使用的债券资金17.02亿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预算安排15.06亿元;三是4个县区政府违规出借的债券资金1.08亿元,已收回或调整预算安排0.69亿元。

二、省级部门决算草案及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19个省级部门决算草案编制逐步规范。审计发现14个省级部门存在账务处理不规范、报表填列错漏等问题,13个部门已整改1.56亿元,1个部门将在编报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时进行调整。

(二)19个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取得实效。一是业务管理方面,9个单位加快项目进度,拨付闲置资金9646.82万元、上缴财政资金1.02亿元,6个单位通过完善相关制度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2个单位已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二是预算编制、执行及资金拨付方面,5个单位已细化项目预算、完善预算编制,12个单位已加快预算执行进度,5个单位对支付不规范的资金1.01亿元调整账务或归还原资金渠道8390.54万元;三是预算支出方面,11个单位自行改变资金用途和扩大开支范围的资金1560万元已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1323.11万元;四是上缴税费、非税收入方面,10个单位已补缴个人所得税323.85万元,22个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4.27亿元已上缴4.14亿元;五是国有资产管理方面,9个单位已收回违规投资、出借的资金1250万元,13个单位对资产不实部分调整账务3.11亿元,8个单位应报备或销户的24个银行账户已整改21个,其余3个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三)省级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调查整改情况较好。12个单位违规出借、提前支付、虚列支出的资金已收回、上缴522.17万元;55个单位已上缴财政非税收入和存量资金1148.16万元;4个单位已调整账务306.95万元。

三、重大政策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一)稳增长重大政策跟踪审计整改机制逐步健全。对重大政策落实中审计发现的问题,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问题进行督促整改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着力抓好整改,切实推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目前,全省66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已完工,并落实财政配套资金5579万元,4个县区滞留的项目资金4520万元己全部拨付;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1.65亿元、就业扶持资金1.54亿元已全部拨付;“创业园区、众创空间”2016年建设任务已完成。

(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放管服”改革有效落实。一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18项未按规定取消、下放或下放不彻底的行政审批事项已完全整改;二是省国土资源厅发布了《关于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取消了矿业权交易鉴证,同时已申请对矿业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修改;三是省水利厅水利水电工程技术评审中心已停止收取技术服务费。

(三)科技项目资金管理机制逐步健全。省财政厅、科技厅针对财政科技资金被大量用于非科技领域和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主体实施项目的问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科技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6项,废止文件37项,实现了对科技项目从立项管理、资金使用、过程监督、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到失信处罚的全过程规范管理。对虚假申报骗取财政资金和将项目资金违规转入个人账户的问题,通过移送有关部门、收缴项目结余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方式进行整改。已归还原资金渠道757.49万元。

四、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一)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昆明新机场等31个项目已核减工程价款21.86亿元;二是澜沧至惠民二级公路等12个项目多计待摊投资3.56亿元全部进行了账务调整;三是澜沧至惠民二级公路等4个项目违规出借的资金2.21亿元已收回1.75亿元,其余4608.06万元正在催收;四是双江县韭菜坝水库等2个项目滞留资金5085万元已整改3938万元,其余资金正在整改;五是针对工程未招标或招投标不规范的问题,有关部门已加强项目建设的后续管理。

(二)宁蒗等8个地震灾区恢复重建项目基本完成。各地震灾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恢复重建规划,已报经省政府批准。宁蒗、彝良、盈江、洱源、景谷恢复重建工作已完成总体验收,其余重建项目正在开展收尾和验收前准备工作。

(三)16个州市“路网”建设有序开展。一是加快建设进度,文山市等7个县市已完成153个项目1460.8公里农村公路建设,腾冲市正在推进27个项目231.1公里农村公路建设;二是积极筹措、盘活资金,曲靖市配套资金到位1338万元,昆明市、峨山县滞留资金8513万元已全额拨付,文山市挪用2520万元资金已收回2320万元;三是完善建设程序,曲靖至宣威等4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已按规定补充完善,香丽高速公路项目业主法人进行了变更并重新签署相关投资协议。

(四)利用国外贷援款建设项目积极推进。一是世行贷款红河州滇南中心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的两个县市制定了加快项目实施的具体措施,红河州项目办加强了征地拆迁、规划报批等前期工作;二是部分项目已退还明令取消的保证金2334万元。

五、脱贫攻坚审计整改情况

(一)扶贫系统“一条线”审计整改成效显著。一是相关州市县已追回或盘活各种滞留、挤占挪用、超标准超范围使用的扶贫资金共计1.71亿元,违规资金整改率达96%。其中:归还原资金渠道5985.54万元、收缴财政6591.68万元、拨付使用4473.8万元;二是各州市采取有效措施整合资金和筹建扶贫项目库。保山等8个州市已建成扶贫项目库,临沧等8个州市不断健全机制,出台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等制度,对照整合范围开展统筹整合工作;三是对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人,通过问责、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追究责任45人。

(二)12个县脱贫摘帽审计整改到位。一是宁洱等4个县滞留的扶贫资金和贷款5.72亿元已拨付,禄劝等10个县市闲置的扶贫资金9.66亿元,已采取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通过安排拨付、调整项目和收回财政统筹使用等方式整改;二是勐海等9个县市272个未按时完工的项目已基本建成;三是牟定等3个县市建立了县级资金统筹整合平台,芒市等6个县市剔除了不符合精准扶贫条件的对象。

(三)5个县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到位。一是砚山等3个县严格按要求落实医保、农村低保等扶贫政策,南华县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是勐腊、泸西2个县挤占挪用的扶贫资金859万元已全部收回;三是景谷等4个县滞留资金5.83亿元,已拨付3.54亿元,收缴财政统筹使用496万元,勐腊县滞拨贷款1.51亿元已全部发放;四是南华等3个县闲置的扶贫资金已拨付使用、归还贷款和统筹整合1.95亿元。

六、生态环保审计整改情况

(一)九大高原湖泊及水污染防治审计整改成效明显。九湖所在的5个州市政府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逐项制定措施、落实责任主体、建立定期报送制度,整改成效明显。一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68个未及时开工的项目已开工建设63个,70个未及时完工的项目已完工64个;二是滞留和闲置的资金3.18亿元已拨付2.76亿元,擅自改变用途、挤占挪用、截留的资金3.67亿元已全部上缴财政或归还原资金渠道。

(二)临沧市本级及4个县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稳步推进。一是2016年全市31.2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二是4个县区已将属于基本农田的退耕地块上报国土部门变更调整。

七、重点领域专项审计整改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整改力度较大。省领导7次作出批示要求整改落实,省审计厅进行了两轮审计整改督查,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共制定(修订)有关规章制度39项,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7人、问责2人。目前,长期闲置资金已整改2.67亿元,挪用的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项目补助资金1.63亿元已全部归还。此外,未办理产权登记的保障性住房已办理产权登记并分配入住2600套,空置1年以上的保障性住房已分配入住3806套,1.31万套保障性住房欠缴租金已整改1734.28万元,2440个家庭虚报或重复领取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已追回623.05万元。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整改措施有力。省审计厅对4个州市本级及所属县市区的医保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实地跟踪检查。各级党委、政府围绕问题清单,通过健全医保制度、完善信息系统、清收医保费、筹措拨付资金、收缴违规资金、罚款、处理责任人员等方式进行全面整改。已上缴财政资金1131.15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953.19万元,缴纳其他资金4133.69万元,拨付到位资金1.91亿元,追究刑事责任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人、问责15人。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颁布、修改和废止规章制度63项。

(三)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清算审计整改全面完成。一是部分县区未能及时完成划转清算移交的问题在审计期间已整改;二是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64项,卫计、人社部门完善参保信息系统,筛选排查,重复参保和新农合基金结存比例较大问题均已整改;三是挪用资金和少提风险基金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四)云南报业传媒集团和云南广电传媒集团内控制度更加健全完善。一是云报传媒集团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了“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制定了《云南日报广告绩效工资管理暂行规定》等2项制度,未经报批和评估转让子公司股权2.08亿元的问题,责任人已作出书面检查,下属云报房地产公司少计费用虚增利润1.49亿元已整改;二是广电传媒集团修订和完善了《云南广电传媒集团财务制度》等21项制度,计提坏账准备84.54万元,下属亚广传媒已归还原资金渠道8960.12万元,并将采取加大销售力度、加快合作开发等方式筹措资金,及时归还下欠资金。

(五)澜沧江景洪、功果桥电站移民安置资金审计整改及时。一是4个县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2亿元问题,已归还原资金渠道1.06亿元,其余资金已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归还时点;二是未按规定及时兑补、上缴安置补偿资金9605万元问题已全部整改。

八、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3个州市已采取措施逐步整改土地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收回土地出让金2.86亿元;二是2个州市已收回违规出借的财政资金14.58亿元,决策失误形成损失风险6909.1万元问题,已责令有关公司加强监督管理;三是2个州市未纳入预算的收入5.5亿元和应缴未缴财政收入2.03亿元已全部整改,挤占的专项经费已上交财政6000万元,违规收费2981.29万元已专项用于生态修护治理;四是1个部门挤占专项经费706万元已整改,1所高校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484万元正积极催收。

九、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建议

从目前情况看,多数问题已完成整改,其余问题已制定措施,明确责任,正在积极整改。为确保整改全面落实到位,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体制改革。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站在讲政治、谋发展的高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进一步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

(二)加大整改力度,落实整改责任。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切实落实“一把手”为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对审计整改工作要亲自管、亲自抓,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全面整改。对屡审屡犯问题,要构建整改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对未整改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

(三)加强整改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审计、监察、督查等监督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相关单位落实审计整改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整改不力、屡查屡犯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追责问责,维护审计整改工作的严肃性。

(四)加强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的公开通报力度,对审计整改情况实行“双公告”制度。一是被审计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告整改结果;二是审计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告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情况。使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有效结合,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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