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河南)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30日】
【来源:河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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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省政府已于2017年11月27日向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7月12日,省政府第129次常务会议听取了省审计厅关于审计情况的汇报,陈润儿省长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列出问题整改清单,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分解落实到各位分管副省长和有关部门、单位。二要明确审计整改责任,审计整改落实工作由常务副省长牵头,各位分管副省长分工负责,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认领。三要严格依法依规整改,对于违法行为,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整改到位,绝不搞既往不咎,绝不能姑息纵容。四要规定整改落实时限,报告反映的问题要在3个月内整改到位,并及时反馈整改结果。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要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切实维护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向省人大和全省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7月25日,翁杰明常务副省长主持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落实省政府常务会议和陈润儿省长重要指示精神,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7月2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要求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实施跟踪监督,加大问责力度,推动问题整改到位。8月3日,陈润儿省长再次做出批示要求,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严格督查,务必整改落实到位。11月3日,省政府第141次常务会议全面听取了审计整改情况的汇报,陈润儿省长强调要进一步提高站位,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彻底整改,不留尾巴。

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市县政府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的要求,狠抓整改工作。

一是夯实整改责任。27个省直部门单位作为牵头整改责任单位,均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全力推动本单位、本系统问题的全面整改。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扶贫办等牵头整改责任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整改情况,督促指导整改工作。

二是强化督查督办。省政府办公厅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督办事项,下发了督办通知,提高了整改效率和质量。省监察厅、审计厅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整改任务重或整改进度慢的7个省辖市和3个省直部门,进行了重点督导。省财政厅、地税局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成立了专项调查组,对个别市县财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

三是依法追责问责。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市县政府在整改工作推进中,建立健全通报批评和追责问责机制,并不断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对相关单位及领导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审计移送事项,有关部门及时组织查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是健全长效机制。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市县政府将建章立制与查纠问题相结合,将审计整改与推动改革创新、加强内部管理相结合,认真研究审计反映的问题,通过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等方式,形成依法依规和按制度办事的机制,提高了管理水平。

二、关于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

从整改结果看,整改落实情况总体较好。截至2017年10月底,审计发现的1175项问题,已完成整改1120项,整改率为95.32%,比去年提高了8个百分点,整改问题金额148.69亿元,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等11.67亿元,制订完善制度132项,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856人。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个别预算收入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收入清算不及时问题,省财政厅已会同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将滞留在单位过渡账户的专项资金3907.52万元全部上缴省级国库。二是对省水利厅违规下放水资源费征收主体问题,省水利厅已将下放市县负责征收水资源费的7家取水权人的征收权限收回,省财政厅已将缴入市县的水资源费834.9万元收缴至省级国库。三是对应征未征83个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4949.8万元问题,省水利厅逐个项目进行排查,采取集中约谈、现场催缴、补办手续等方式进行整改。截至10月底,已整改项目78个,整改金额4672.54万元,5个项目尚未补征到位,省水利厅将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催缴。

2.关于部分预算支出安排不合规问题

一是对预算执行效率不高问题,省财政厅建立了督促预算单位分配下达资金的长效机制,采取年初上门会商、年中定期通报、积极向分管省领导汇报等方式督促预算资金的分配下达。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教育支出预算管理的通知》(豫财教〔2017〕74号),从制度上严格教育支出的预算约束,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对于结转一年以上未分配下达的资金,省财政厅严格落实财政资金结转统筹使用相关规定,在不改变类级科目的前提下统筹用于急需项目支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对部分预算支出项目安排不科学、财政资金连年结转问题,省财政收回长期闲置的资金2.71亿元,加快项目支出3060.52万元,闲置资金抵顶新增预算400万元。

3.关于企业骗取财政资金问题

省财政厅在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共收回24家企业财政补助资金4927.95万元,对弄虚作假、编造资料骗取财政资金的18家企业,纳入信用负面清单管理,规定2至3年内不得申报财政资金;对把关不严的3个市县取消1年内申报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资格。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农业厅进一步完善有关专项资金的申报指南和评审办法。对同一企业利用同一项目重复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问题,省财政厅研究建立了财政补助企业项目信息库,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对涉企资金的监督管理,避免重复补助企业资金的问题。

4.关于重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问题

一是对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资金长期闲置18.69亿元问题,省财政厅已于5月22日拨付资金14.08亿元,剩余4.61亿元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单位资金申请及时拨付。二是对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形成大量资金闲置问题。截至10月底,已整改问题资金36.41亿元,占审计发现问题金额92.06%,其中:已确定项目并启动工程32.21亿元,收回预算统筹安排4.2亿元。正在整改的问题资金3.14亿元,现均已确定项目,但尚未开工。省财政厅正会同省国土资源厅,进一步完善我省土地整治项目资金分配办法,做好项目评估和可研论证等前期工作,促进“钱等项目”向“项目等钱”转变。

(二)地税征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征企业税款问题

省地税局责成有关市县地税局将预征的各项税款退抵入库,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地税部门严禁预征税款,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利用大数据加强对组织收入的监测和分析评估,并对《税收质量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修订,按季、按年对市县地税部门组织收入工作情况进行质量评价。

2.关于应征未征企业或个人税款问题

省地税局督促问题涉及的8个省辖市地税局,建立应征未征税款整改台账,逐户甄别,依法采取各类征管措施,将应征的各项税款追缴入库。截至10月底,8个省辖市已追征入库235户企业税款1.97亿元,加收滞纳金1149.37万元,占审计应征未征税款总额的81.3%。对生产经营困难、处于停产状态、确实无力缴税的纳税人,采取下发限缴通知、发布欠税公告等征管措施,积极清欠追缴。

3.关于个别市县虚收耕地占用税问题

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抓紧整改和严肃处理利用耕地占用税虚增财政收入等问题的通知》(豫财预〔2017〕219号),要求相关市县逐项核查分析,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省地税局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征收防止虚收空转的意见》(豫地税发〔2017〕107号),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的原则,严格征收管理,加强对申报资料的逻辑审核,提高纳税申报质量。

(三)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财政存量资金规模仍然较大问题

相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处置,注销相关银行账户8个,上缴财政结余资金5.02亿元,拨付使用3178.42万元。其中,省地税局开发了财务管理子系统,对系统内各单位的财政存量资金做到实时监控,严格控制对结余资金量较大单位的预算追加。省交通运输厅结转3年以上的资金1.03亿元,已全部上缴省财政。

2.关于违规转移和使用财政资金问题

一是对虚构项目、虚增预算规模等方式转移财政资金问题,相关单位归还原资金渠道131万元,按规定用途支付使用187.11万元,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组织处理2人。二是对改变预算用途问题,相关单位通过调整账目、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方式积极进行了整改,其中省地矿局已责成所属单位归还原资金渠道690.49万元,上缴财政172.8万元。

3.关于“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对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问题,相关单位通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和完善监管机制等措施进行整改,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二是对列支“三公”经费等手续不完备、存在内控风险问题,相关单位补充完善了手续,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控制流程,其中4个部门制定出台了本部门公务接待、公务出差审批管理等相关办法。三是对虚列会议费支出、形成账外资金问题,相关单位均将账外资金纳入了机关财务统一管理,并按照原定用途使用。

4.关于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是对违规发放奖金补贴问题,相关单位通过停止发放津补贴,追回违规发放奖金的方式进行了整改。二是对个人违规在协会兼职取酬等问题,相关单位通过责令人员退回领取的兼职工资奖金、追回应由职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的方式进行了整改。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相关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对部分关闭矿井人员尚未安置完毕问题,有关市县和企业通过采取内部分流、外部就业、内部退养等措施,使关闭矿井职工全部得到了妥善安置。6个市县滞留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1.34亿元,已拨付至相关企业;支持煤炭关闭退出奖励资金1500万元已经落实到位。

2.关于省级涉农资金管理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项目推进慢问题,永城市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由主管副市长牵头,财政、发改、农业等7个部门参与,每半个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二是对统一高效的政策目标还未实现问题,兰考县对试点工作方案进行了调整完善,确定县农业局为项目实施主体牵头协调单位,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开展统筹整合工作,按照项目实施区域,统一划分各部门职责,统一组织项目实施工作。三是对项目后期管护工作重视不够问题,汝州市涉农资金管理改革领导小组牵头制定了《汝州市涉农资金管理改革试点项目后期管护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竣工验收一年内管护责任由建设单位负责,一年后由项目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同时与第三方管护公司进行前期接洽,探索推行公司管护模式。

3.关于部分项目建设推进缓慢问题

省发展改革委督促有关市县,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市县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3个项目由于投资人变更等客观原因,项目不再实施,财政资金930万元已上缴省财政;11个项目开始动工或者加快了建设进度,其中3个项目已完工;4个项目调整了实施方案,采用了与其他建设项目合建、自建变更为购买等新的方案。

(五)扶贫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问题,各地党委政府做到边审边改边规范。省扶贫办成立了审计整改领导小组,向有关市县下发了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整改步骤、整改任务和整改要求。审计反映问题整改率为97%,省市县三级出台完善有关制度44项,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0人。

1.关于27个县闲置一年以上资金7.7亿元、未能盘活统筹使用问题

相关贫困县进一步提高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2017年计划整合资金规模进行了测算。27个县通过对结余结转资金收回财政重新安排、加快项目支出进度、及时办理项目结算等措施,完成整改金额6.82亿元,提高了扶贫资金的使用绩效。

2.关于23个县部分扶贫项目未实现预期效果问题

省财政厅会同省扶贫办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强化扶贫项目管理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若干措施》,指导基层规范扶贫项目储备,创新项目管理方式,促进提高项目的实施效果。相关县对存在问题的扶贫项目,通过督促项目恢复生产、维修损坏的基础设施等措施,除个别种植项目因错过季节无法实施外,已整改到位,涉及资金6780.7万元。

3.关于70个县精准识别等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相关县按照“档卡一户一户校准”的原则和实现“贫困人口识别零差错”的要求,入户核查,逐人对照,具体分析,及时整改。共清退不符合标准的贫困人口106993人、保留9753人、新识别47893人、标识为稳定脱贫9072人、返贫142人,修正信息9453条,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4.关于部分贫困家庭学生,未能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寄宿生补贴等教育扶贫资助问题

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受教育资助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教办资助〔2017〕541号),全面排查、核对符合条件的教育扶贫资助对象,督促市县及时发放相关补助资金。截至10月底,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向30021名贫困家庭子女、农村低保子女等生活困难学生,发放教育扶贫资助1560.27万元。

(六)重点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立了审计整改工作的上下联动机制,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重点督导,对进展缓慢的市县发出督办函,确保完成整改任务。审计发现问题674项,已整改完成649项,整改率96.3%。有关部门和市县制定完善政策文件43个,处理处分150人。一是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享受住房保障待遇问题,相关市县取消保障对象资格或调整保障待遇3660户,清退保障性住房1102套,提高租金标准整改225套,收回住房租赁补贴或补助资金1454.77万元,经重新审核后符合条件271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38户。二是对保障性住房手续不完备、竣工验收不规范问题,相关市县共补办完善建设审批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项目165个,涉及保障性住房61373套。三是对部分市县资金闲置问题,通过财政收回重新安排、加快资金拨付等措施整改完成38.1亿元;对部分保障性住房空置超过一年问题,有关市县加快分配入住14695套,用于征收安置1410套。

2.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环境保护厅将整改台账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各相关市县政府,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月调度内容,切实推进问题整改。审计发现问题126项,已完成整改121项,整改率96%。一是对部分“蓝天”、“碧水”行动计划工程项目未能按期建成投运问题,有关市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督导,加快验收,加速调试,推进了项目建设。二是对污染治理专项资金闲置3.18亿元问题,相关市县政府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推进项目进度、抓紧竣工验收、核实预留质保金期限、及时发放黄标车淘汰和锅炉拆改补贴等措施,已拨付使用2.43亿元。三是对环境监察执法存在的以罚代管问题,有关市县环保部门规范了环境执法流程,补充完善了相关档案资料和处罚手续,健全了相关制度,提升了以罚促管的效果。

3.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水利厅对审计整改情况实行周报制度,并成立多个督查组对市县的审计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审计发现问题54项,已完成整改45项,整改率83.3%。有关县(市)给予涉事企业罚款、限制市场准入等处理252次,给予个人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等395人。一是对3个县部分饮水安全问题村庄或学校未纳入规划范围问题,沈丘县66个未纳入规划的乡镇初级中学全部完成编制方案,正在进行招投标;商水县64个未纳入解决范围的村庄,51个村项目工程已经实施,3个村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其余10个村计划2018年解决;嵩县对高屯村饮用水未达国家标准问题,已利用应急抗旱水源对接饮水管网予以解决。二是对6个县存在规划内项目未实施问题,各县政府结合具体情况,分别采取变更规划设计、调整实施方案等方式,整合利用项目资金,正在加快工程实施。三是对12个县(市)未按规定划定水源保护区问题,7个县(市)已整改完毕,其余5个县(市)已经编制实施方案,正在履行有关报批手续。四是对4个县(市)水源附近环境差问题,相关县(市)分别采取清理垃圾、维修排水管道、重新选定水源井位等方式,有效改善了水源附近环境问题。五是对维修基金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均已整改完毕。5个县(市)已分别出台相关维修基金制度;10个县(市)已将未足额配套的维修基金1161.25万元全部拨付到位;6个县将少收的承包单位维修基金395.6万元足额补缴到位。六是对项目资金长期闲置问题,6个县(市)已将结余资金继续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或脱贫攻坚项目,其余2个县(市)正在积极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七)省属重点企事业单位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省属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等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分别成立专项工作组,研究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截至10月底,通过审计整改促进增收节支或挽回损失等8.24亿元,20名责任人受到处分或处理,制定或完善有关制度11项。一是对3家企业未有效维护国有企业权益问题,河南水利投资集团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清收对外建设项目投资回购价款、借款,已收回资金7.59亿元,占应收回款项的81.2%;河南投资集团担保有限公司已对所有代偿项目提起法律诉讼,依法推进欠款回收工作,已收回6256万元,占应收回款项的13.14%;河南商贸集团派出专人负责催要被两家民营企业占用的货款1.39亿元,同时对两家民营企业提起法律诉讼,积极做好资产保全工作,但资金尚未收回。二是对中原出版传媒集团编辑和报刊大厦因手续不齐全处于闲置问题,中原出版传媒集团与郑州市政府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推进问题解决,郑东新区规划测绘中心已开展现场测量工作,郑东新区规划分局正在办理相关规划审批事宜。三是对两家企业超限额缴纳住房公积金问题,相关企业均及时纠正了违规做法,现已严格按照规定申报缴纳住房公积金。

2.关于省属高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10月底,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毕。郑州大学对所属6个院系虚列支出、隐瞒收入、账外管理资金问题,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清缴问题资金,同时在校内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活动,对7名责任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收缴违规资金276.35万元;对超范围列支资助困难学生经费问题,纠正了违规做法,修订了有关制度。河南农业大学对部分建设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问题,制定和完善了招投标管理的相关制度9项,给予3名责任人行政警告等处分。同时,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5家省直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省管高校和医院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豫发改公管〔2016〕1435号),促进省管高校和医院招标投标工作规范开展。河南科技大学已及时停止支付应由教职工个人承担的物业管理等费用,同时经教代会讨论决定,学校住宅区物业由该校后勤集团公司负责管理服务;河南科技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等院系已停止了违规收费行为。

3.关于省属医院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10月底,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毕。对违规提高药品加价率或重复多收医疗费问题,6家医院进行了全面筛查清理,纠正和调整了收费标准和范围,将重复收取的医疗费320.76万元上缴省财政,同时相应修订了药品价格监督制度。对未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问题,3家医院均及时纠正了不合规的采购行为,停止采购无配送权限公司的药品,并督促供货公司及时在采购网站确认购货计划,严格执行药品网上采购有关规定。对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4家医院均积极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对外投资等报批手续,补计长期投资和固定资产,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三、关于部分问题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还有个别问题尚未整改到位,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推进慢,整改效果不理想,如个别省属企业欠款未及时收回的问题。二是企业或个人由于经营状况差,难以在短时间内筹集到足额资金补缴税费。三是问题整改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统筹解决难度大或协调配合力度不够,影响及时整改,如中原出版传媒集团编辑和报刊大厦闲置未启用的问题。四是问题情况较为复杂,特别是少数历史遗留问题,需要逐步梳理解决,如一些棚户区改造项目未批先建、手续不全,影响验收入住的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促力度,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再分析,确保整改到位。对已经整改的问题,我们将继续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根源,促进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整改的制度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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