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市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整改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30日】
【来源:大连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大连市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审计整改要求,要求市政府督促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处理,切实推进整改。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组织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全面部署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对待、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格整改,并以审计整改为契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促进政府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市政府督查室、市审计局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对2016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开展了专项检查,通过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实行了审计整改清单制和对账销号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按照整改问题清单,逐一落实整改要求,并对下达的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

从整改情况来看,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能严格对照审计发现问题清单,认真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开展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对于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已整改到位,对涉及体制机制、历史遗留或需要通过深化改革解决的问题,各单位均提出了整改措施和计划。

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市审计局共出具审计报告23份,下达审计决定29份,查出违规金额32.96亿元,应收缴财政金额25.11亿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对审计发现的131个问题中的118个已整改到位,整改完成率达到90.08%,其中已上缴财政资金23.65亿元,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31项,向纪检、公安等部门移送处理追责事项12件。现将具体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对于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细化的问题,市财政局一是对年初不能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按照使用方向并参照历年预算与实际使用情况编制提前告知数;二是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时,协调预算单位安排成熟度相对较高、项目单位及金额相对确定的支出项目;三是在年初下达部门预算批复时,将城市维护费预算一并分解下达至相应的部门单位。

对于部分专项年初未列部门预算的问题,市财政局采取减少预算追加、积极督促预算部门推进项目实施等措施,进一步强化预算的约束力;对于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待规范的问题,7个涉及应缴未缴非税收入的单位已通过上缴资金、财政核减专项等方式完成整改;对于存在欠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收费单位正在积极追缴,目前已追回1100.58万元,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174.93万元。

对于4家企业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国有资本收益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对涉及的企业下发补报、补缴通知,由各主管部门组织企业按规定进行补报、补缴,并缴纳资金占用费;对于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全部下达,并制定了预算管理内部绩效考核办法。

(二)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审计整改情况。

对于市级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016年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规定比例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对该部分资金进行调整;对于部分县区存在预算资金专户核算的问题,涉及的五个区市财政局已将资金调入预算。

对于上级专项结转超过两年未收回等问题,中山区财政局已整改完毕,旅顺口区已清理2073.97万元,普兰店区已清理239.83万元;对于部分财政专项资金沉淀、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沙河口区、西岗区已将沉淀资金收回国库。

(三)税收征管审计整改情况。

对于税收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涉税信息交换和共享不充分的问题,市政府认真落实市人大《关于加强税收保障工作的决定》,重新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力促形成政府主导、财政和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的税收保障工作格局。

对于股权转让、土地出让以及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等环节的税源管控不到位的问题,市地税局通过跟踪指导各基层局对辖区内股权变更信息的查询使用、强化对土地出让和个人所得涉税税源的动态管理和疑点分析,最大限度地防范税收流失。

对于企业欠税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的问题,市地税局将采取国地税合作查封、催缴等手段,加大清缴欠税力度;对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有待完善的问题,市地税局加大对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尤其是服务类企业审核力度,并与国税局联合开展企业所得税核定工作,对国税局已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原则上不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于部分纳税人缴纳税款不够规范的问题,10户纳税人已缴纳税款及滞纳金31,316.63万元;对于个别纳税人未依法解缴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问题,市地税局进一步强化征管力度,并探索将房产税纳入以地控税范围。

对于代征社保费征缴未纳入税库银联网系统并入库不及时的问题,市地税局已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召开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征收工作会议,明确了新承接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将通过金税三期财税库银系统征收入库。

二、先导区预算执行及重点园区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未按要求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各先导区将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自2018年起编制;对于年初预算不够细化的问题,相关先导区采取细化基本建设支出、完善年初预算编制等措施进行了相应整改。

(二)预算管理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股权投资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各先导区已完成对账务的处理;对于国库集中支付执行率不高的问题,各先导区将完善资金支付流程,力促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

(三)违规将划拨土地用于抵押贷款、违法征收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等不合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违规将划拨土地用于抵押贷款的问题,花园口经济区已通过置换债券置换贷款33.22亿元,剩余26.15亿元将于2018年上半年置换完毕;对于违法征收土地的问题,长兴岛经济区采取多项措施落实整改,目前除73.35公顷土地还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复外,其余土地已整改完毕;对于高新园区海事大学科技园项目改变规定土地用途的问题,属历史遗留问题,整改难度较大,高新区管委会将加强资产经营管理,同时积极协调海事大学等相关单位,探索通过土地置换等方式进行整改。

(四)国有资产和土地资源存在闲置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园区组织有关单位及时更新了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对闲置房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制定盘活方案,并加大对供而未建土地项目的推进力度。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整改情况

(一)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政策落实审计整改情况。

对于直供电用电指标总量不高的问题,市经信委积极与省电业部门沟通协商,最终确定2017年直供电企业34户,直供电交易规模将达到全省工商业售电量的40%左右。

对于工业企业煤改电政策落实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市经信委加大煤改电推进力度,部署区市县和相关部门共同宣传煤改电相关政策,确保煤改电企业及时享受优惠电价政策。

对于部分政府性基金引导作用未完全发挥的问题,市金融发展局与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单位积极沟通协调,目前已形成具体整改建议和方案。

对于中小微企业初创发展环境有待完善的问题,市经信委制定了改善中小微企业经营环境的方案,从软环境、扶持政策、企业融资、企业负担和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五个方面出发,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经营环境的不断完善。

对于个别政府服务项目未按计划进度完成的问题,大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已于2017年3月正式入驻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入驻后,一是完善和优化了项目设计方案;二是加快推进了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二)扶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整改情况。

对于低收入村和低收入户的识别还不够精准,仍存在人均纯收入未达基准线的低收入村的问题,市农委督促相关地区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对年收入低于5400元的农民,全部纳入低保兜底范围,对于个别困难又没纳入低保范围的人员则采取临时救助的办法加以解决。

对于低收入村特殊困难农户的相关信息统计还不全面,对家庭可支配收入情况尚不精确掌握的问题,市民政局已同市扶贫办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要求各区市县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农村低收入家庭全部建档立卡。

对于低收入村和低收入农户相关信息缺乏动态监管和监测的问题,市农委启动农村扶贫攻坚动态监测系统建设工作,已安排项目建设资金138万元。

对于个别市级定点帮扶单位未履行帮扶责任,部分驻村帮扶工作队未发挥应有的作用的问题,市扶贫办督促指导各区市搭建起帮扶单位与低收入村的对接平台;各区市驻村工作队已同低收入村进行对接,并建立起了工作档案。

对于扶贫项目多为基础设施建设和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各区市政府积极推动新产业发展,计划逐步形成以带动低收入农户为主的产业项目,同时加大对开发项目督查力度,加快扶贫资金的拨付进度。

四、资产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一)政府部门类国有资产管理及使用审计整改情况。

对于部分资产未按要求入账的问题,市公安局、市服务业委等9个部门,研究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对待处理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和账务处理。

对于大连国商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3处经营性资产未及时办理权属登记的问题,因当年接收的改制剥离房产产权分割困难,整改难度较大。按照脱钩改制工作意见,上述资产已整体划转至市国资委,后续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

对于金普新区驾考中心项目长期未投入使用的问题,该项目已于2017年正式投入使用;对于大连天歌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绿山项目和星海湾全媒体新闻中心配套工程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上述两个项目将按照《关于推进我市媒体融合组建新闻传媒集团的整体规划》要求继续推进。

对于部分单位未缴纳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欠缴租金收入全额上缴市财政,并严格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实行租金收支两条线管理。

对于市服务业委管理38户壳企业,资产负债等总体情况不明,有12处建筑游离于账外的问题,因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整改难度较大,目前仍处于协调推进当中。

(二)场馆类国有资产管理及使用审计整改情况。

对于部分场馆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各场馆一是已将部分资产纳入实物资产管理;二是积极开展了房屋资产评估;三是采取预估的方式,将资产价值结转入固定资产科目,待工程结算及财务决算完成后再进行局部调整。

对于部分场馆竣工未验收,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国际网球中心已提交消防工程预算申请,待资金到位后立即组织施工建设;市民健身中心因占地红线内有一处军产,虽然施工前已达成协议并给予补偿,但相关手续至今未履行,导致土地证无法办理,目前整改工作还未取得有效进展。

对于部分场馆升级改造缓慢,场馆资源未得到有效利用的问题,现代博物馆已完成了改陈方案的调整;市图书馆已完成图书馆联网工作和电子阅览室改造工作,其中闲置的30台电子阅读机也已全部投入使用。

对于部分场馆经营效益不佳的问题,体育中心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拓宽体育中心发展的投融资渠道。

(三)客运站国有资产管理及使用审计整改情况。

对于市客运总站资产被改制企业无偿使用的问题,由于涉及资金规模较大,市国资委和大连交通运输集团综合当前经营状况和发展需求,计划通过自筹和政策扶持的方式及时足额偿付全部资金。

对于长海县客运站被民营企业无偿使用的问题,长海县交通口岸管理局与大连钓鱼岛海洋食品有限公司港务分公司签署了鸳鸯港客运站代管协议,并就委托经营权责和票款结算做了相应的规定。

对于个别已完工项目因无法验收处于闲置状态的问题,皮口交通枢纽工程已办理完成各类手续92项,待项目总验收合格后可投入使用;长兴岛交通枢纽工程项目已完成道路剩余管网衔接和分项验收,项目目前正进行整体验收工作。

对于普兰店市港务局部分资产划转至普兰店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充实注册资本金的问题,因资金规模较大,目前难以足额注入资本金替换实物资产,计划采取由区政府注入资金将实物资本金替换或将普兰店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由独资公司改为多股东控制公司等方式完成后续整改工作。

五、困难群体社会救助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对于社会救助工作的多部门协调机制未建立,低保救助政策不够完善的问题,市民政局组织各区市县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一是对未参保参合的低保对象逐户进行调查了解;二是及时向未参保参合的低保对象宣传政策,告知办理程序;三是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强化基层“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工作机制。

对于低保人员资格的审核和动态监管有待健全的问题,市民政局组织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开展了社会救助工作专项督查,对不符合低保家庭收入标准和财产状况的,立即清退,对应该追回保障金的立即追回。

对于部分地区存在档案资料不齐全、证明类文件缺失以及人员信息未及时更新等问题,市民政局责成相关地区民政部门组织乡镇、街道全面自查,补齐档案资料;对于低保信息系统运行效果欠佳的问题,市民政局召开专题会议,积极推广庄河市低保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工作经验,并对全市低保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工作进行了布署。

从总体情况看,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个别问题尚未完全整改到位,主要原因是,有的问题与体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有关,还有待相关体制和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有的问题受历史原因或客观因素制约,暂时难以彻底纠正。要从源头上解决这些问题,仍需政府各部门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整改工作的各项要求。市政府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要求,继续加强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工作,促进审计整改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