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审计局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3日】
【来源:厦门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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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积极构建审计防护体系。去年下半年至今年上半年,按照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市本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精准帮扶、市属国有企业等方面情况,共审计100多个单位。同时,积极探索巡审联动机制,先后派出14人次参与对23个单位的巡察工作,抽调10多人次参与纪检办案,较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审计工作两次获得审计署领导的肯定批示。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创新人大监督方式,将审计发现的盗刷医保基金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满意度测评项目,有力推动审计整改,如:市卫计委主动作为,处理处罚了45名医务人员;医保部门挽回经济损失4,510.81万元。2017年度医保基金门诊支出增幅由2016年的25.32%下降至11.63%,回落了13.69个百分点,如果按2016年支出数测算可节约5.24亿元。既维护了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又防止了公共资金流失。

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执行厦门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面进步,质量效益持续提升,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从审计情况看,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完成地方级财政收入696.87亿元,同口径增长11%;地方级财政收入占全市财政总收入比重为71.80%,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预算的102%。从收入总体结构看,税收收入占比情况良好,地方级财政收入税性比达80.90%,居全省第一。

——财政投入保障有力。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城市建设,推进“新城+基地”建设,加快地铁建设和路网项目改造,提升城市景观,保障厦门会晤成功举办。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保持在七成以上,大力推进住房保障、教育扩容、“健康厦门”等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生态环境治理投入,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黄标车淘汰和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支持水源工程建设和海湾综合整治,城市品质得到提升。

——产业转型升级提速。适应转型发展需要,实施更积极的财政政策,整合优化产业政策,增强创新驱动能力,支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软件信息、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发展,助力企业技改、智能制造等关键领域和环节。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投资参股的各项创投基金已投资厦门企业89家,投资金额57.30亿元。

一、财政管理方面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市财政局具体组织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结果表明,市财政局积极推进重点财政领域改革,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覆盖市、区财政,通过完善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优化国库集中支付审批流程,引入代建单位激励约束机制等措施,使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改进的问题:

1.部分资金核算不规范。截至2017年12月底,财政专户中结转四年以上的农业综合开发基金、价格调节基金等结余资金合计9,725.17万元,未纳入国库核算。

2.部分市属国有企业未按规定时限在2017年6月30日前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35,691万元。

审计后,上述结余资金9,725.17万元已于审计期间缴入国库,迟缴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已于2017年底前全部上缴。

(二)镇(街)财政财务管理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积极创新审计方式,探索镇(街)年度抽审制,从6个区各随机抽取中华、禾山、灌口、东孚、五显、新店等6个镇(街)作为审计对象,并延伸审计了镇(街)下属的5家事业单位及13家企业,入户走访499户,通过揭示问题,推动整改,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促进镇(街)财政财务管理提质增效和惠民资金“最后一公里”落实。从审计情况看,6个镇(街)能加快城乡建设速度,不断完善民生保障,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个别镇(街)自定优惠政策。3个镇(街)2016年违反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的监管要求,自定企业优惠政策,拨付招商引资补贴、奖励等资金合计364.76万元。

2.个别镇(街)超额列支工会费等费用。3个镇(街)2016年超额列支工会费、福利费合计120.68万元。

3.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或政府采购。其中:3个镇(街)的10个房屋拆除项目,建筑面积合计57.16万平方米,采取直接委托或邀请招标方式;2个镇(街)的2个征拆测量项目,采取直接委托方式,已据实支付202.49万元;3个镇(街)存在商品和服务未经政府采购问题,涉及金额1,036.18万元;5个镇(街)存在土地和房屋出租未公开招标问题,涉及面积18.17万平方米。

审计后,相关单位已停止实施自定的招商优惠政策,抵减2018年工会费、福利费可列支额度120.68万元。

二、行政事业单位方面

市审计局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共审计了24个行政事业单位,延伸审计了52个下属单位。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各单位基本能遵守相关财经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重视和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单位政策措施执行不够到位。2016年,全市共有354.26亩耕地(含农田)被非法占用。市国土房产局截至2017年4月未对逾期未动工的20宗闲置土地进行处置。市环保局2014-2017年对个别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未执行加倍征收排污费政策。

(二)个别单位违规发放补贴。市急救中心2015-2016年挤占专项资金发放补贴91.84万元。市医学交流中心2016年超标准发放经营绩效奖3.21万元。市总工会2015-2016年超范围发放文明奖4.40万元。

(三)部分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汀溪水库管理处2000年12月所出租土地(面积9,246.67平方米)被承租人违约转租并改变用途,最终用于私营房地产公司修建售楼处;所出租的三个店面和一个仓库在2015年11月至2016年6月合同陆续到期后未及时收回,被承租人无偿占用。另外水库安全管理不到位。2012-2017年底少数人在竹坝水库库区内实施盗土行为,汀溪水库管理处虽然有采取一些措施进行管理制止,但盗土已经侵占了竹坝水库有效库容,并对取水口周边区域造成局部淤积。二是市总工会未建立资产出租内部管理制度,资产出租程序不够规范,所出租的一个店面自2015年4月起被无偿占用。三是市职工对外交流中心2014-2016年将公款存入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工资等费用,涉及金额359.51万元。

(四)公务用车配置和管理不规范。市工商联2012-2016年在下属企业培青商场报销车辆及驾驶员工资等费用199.14万元。市交警支队截至2017年4月占用原下属交通保安公司车辆12部。

(五)监所劳动生产收入被非法截流。厦门市第二看守所2007-2017年截留监所劳动生产收入212.10万元。

审计后,相关部门和单位已按审计处理意见,积极采取整改措施,收回或抵扣多发放的补贴,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

三、经济建设方面

重点审计了南安(金淘)至厦门高速公路(厦门段)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金安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决算,延伸审计了三个区的土地批后监管情况等,配合市发改委对机场片区造地及地基处理情况进行稽查审计。从审计情况看,相关部门和单位能较好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补”等任务落实,在资金的筹集和使用、项目管理、工程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批后监管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部分已出让地块未及时开竣工或改变协议约定用途。审计抽查发现59个已出让地块未按合同要求及时开竣工,涉及占地面积125.5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03.74万平方米;5个地块改变协议约定用途,涉及占地面积7.9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67万平方米。上述地块中,有的出让已长达13年之久,至今仍为基坑;有的为烂尾楼,停工多年无进展;有的将仓储用地改为办公楼;有的将办公商用改为公寓或公寓与办公楼混用。二是部分用地单位未严格履行协议约定的纳税承诺。部分用地单位实际纳税额未完成协议约定的纳税承诺值,且未按协议要求补缴纳税承诺差额。思明区有13家用地单位实际纳税金额较协议约定的纳税承诺值少50,826万元。湖里区无法提供完整的用地单位税收承诺清单,既没有对未完成纳税承诺的单位采取后续监管措施,也未严格履行协议约定的纳税承诺。

审计后,截至2018年4月底,12个未及时开工的项目已进行相应整改。思明区有3家企业已补缴纳税承诺差额合计3,991万元。

(二)金安高速公路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金安高速公路项目在2010年8月至2013年1月期间钢材采购不合规导致增加采购成本12,044.82万元。其中:①未按规定将采购计划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导致采购中标价高出当期信息价4,751.79万元;②在签订延长合同供货期协议时未能根据当时的信息价适时调整钢材采购价格,而是采用按原合同价多次续签,合同执行时间最长由2011年4月开始直至完工,导致增加钢材采购成本7,293.03万元。二是审减金安高速公路项目总投资52,294.56万元。主要是审减工程款16,622.6万元、利息23,520.39万元等。三是项目投资效益不高。金安高速公路实际车流量和通行收费收入未能达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预期目标(2016年占比48%和46%)。

审计后,金安高速公路项目业主厦门金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除了云埔服务区建设成本636.78万元外,其他部分已按审计意见调整工程建设成本。

(三)重点工程跟踪稽查审计情况。2017年,市机场建设指挥部发现,新机场片区大小嶝造地纳泥区地基处理一期工程第5标段项目和海峡论坛会址吹填造地及配套工程B区项目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这两个项目建设程序、工程质量、计量拨付和履职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市审计局配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对上述两个项目2009年6月至2017年9月的建设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稽查审计,及时揭示在基本建设程序、招投标、项目管理、工程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现场会部署整改工作,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加强了过程监管,全面排查质量安全问题,有力保障重大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

四、资源环境方面

以审计和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了《厦门市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方案(试行)》,将其作为厦门市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制度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此项工作得到审计署的肯定和推广。去年下半年以来,重点对思明区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对湖里区自然资源资产情况进行审计调查;结合灾后重建提升行动,对景观绿化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公园建设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调查。从审计情况看,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能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厦门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高颜值的生态花园之城”建设群策群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思明区和湖里区风景林地、绿地和农用地等被非法占用。其中2013年以来思明区新增44个地块,2015年以来湖里区新增5个地块。二是截至2017年9月思明区和湖里区部分区域未实行雨污分流,主要分布在思明区中山路片区、厦禾路、东浦路片区、环岛东部及湖里区18个“村改居”地区。三是思明区(截至2017年9月)与湖里区(截至2017年11月)仍存在部分生产经营单位违法排污现象,大部分小作坊生产场所不合法,无环保手续、无治理设施。四是思明区和湖里区个别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或因污水来水量不足未能正常运行,导致部分区域污水直排。

审计后,思明区、湖里区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7项,不断加大监管和整治力度。

(二)景观绿化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部分区域由于设计不合理、苗木实际种植量不足、部分苗木实际规格低于设计要求、后期养护不到位等影响了景观效果。二是3家施工单位部分苗木报审价虚高,偏离市场价格。三是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4家监理单位未严格执行监理程序,造成部分苗木到场数量难以核实等问题。

审计过程中,审计部门与主管部门、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积极沟通,促进边审计边整改。市市政园林局及时采纳审计建议,通过采取市区联合督查、视频点评查摆短板等方式抓好项目精细化管理,牵头成立项目投资控制价工作协调小组协调价格争议,成立了联合督查组负责日常督查工作,制定了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等。此次跟踪审计,为今后在重大活动中适时采用跟踪审计的方式加强事中审计和过程监督,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减少事后矛盾纠纷,服务和保障重大活动的成功实施提供了有益的探索。

(三)公园建设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公园房产管理不规范。其中市园博园截至2016年底的房产出租收入1,566.40万元未能及时收缴;白鹭洲公园、海湾公园8处公园内经营场所合同于2014至2016年期间到期后未关停,以借用方式违规续租;截至2017年8月,湖里公园2处出租资产到期后未及时收回;湖里区公园管理中心2015年12月未经过公开招租,将大唐八期小公园“网球场、管理房附属设施”等部分资产直接出租给个人经营。二是由于相关部门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忠仑公园和忠仑社移交工作推进缓慢。忠仑公园长期代管忠仑社,而忠仑社外来人口多,社区市政基础设施薄弱,垃圾日常清运等卫生保洁工作任务重且经费不足。

审计后,忠仑公园资产移交问题引起市政府高度重视,目前忠仑公园在人财物方面已划归湖里区管理。相关单位正通过法律等手段追缴租金、清理出租资产。

五、民生保障方面

重点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公房管理、住房公积金、精准帮扶资金、合作办学等进行审计或调查。从审计情况看,各级各部门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推动各项民生保障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税费减免政策落实不到位。市地税局、建设局、散装水泥办公室等单位于2011年11月至2012年9月期间向1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征收应减免的税费92.99万元。二是2011至2017年存在3个安居工程项目的勘察工作未按规定进行招标,涉及合同金额211.82万元。三是截至2018年3月,2个安居工程项目决算不及时,4户危房改造竣工验收手续未完成;1个收购的安居工程项目因拆迁困难导致二期工程难以开展,无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超过1年以上,涉及保障性住房728套。四是97户被保障对象条件变化后继续享受保障性住房相关待遇。五是市本级105套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安居住房空置超过一年。六是部分住户截至2018年2月28日欠缴租金153.11万元,欠缴物业管理费264.57万元。

审计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分管市领导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目前各项整改措施正在抓紧推进中。

(二)公房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截至2016年底,未及时上缴租金收入、专项结余等款项175.11万元。二是截至2016年底,应收未收租金3,729.04万元。三是截至2017年4月,直管公房被占用117套(处)。四是2015年10月至2017年4月,325处直管非住宅公房未在市级公共资源配置平台进行市场化配置。五是2016年廉租房补助安置金先由单位账户转入工作人员个人储蓄账户临时过渡2天至6天,再现金发放给廉租住房户,涉及金额42.64万元。

审计后,市国土房产局已追缴租金623.73万元,上缴专项结余21.58万元,核销不实旧欠租金525.62万元,收回被占用公房47套(处),按照市公共资源配置规定开展直管非住宅公房的公开招租工作,廉租房补助安置金发放方式改为银行代发,健全完善直管公房管理机制17项。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申请人伪造材料骗提公积金14.10万元。2016年4月,两名申请人持伪造的证明材料申请提取公积金,公积金中心相关人员未能识别,直到申请人所在单位发觉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并未离职的情况下异常销户,将此信息反馈至公积金中心才发现,造成两名申请人骗提个人账户资金14.10万元。二是部分单位和个人超限额缴存公积金的部分未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依法移送市地税局后,经市地税局核查,共有84户纳税人、涉及138名自然人存在超限额部分未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查补税费298.44万,加收滞纳金82.27万,合计380.71万元。

(四)困难群众精准帮扶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部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不规范。部分帮扶资金预算执行率不高、结余较大,其中:截至2016年12月底,临时救助资金结余689.25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结余387.54万元;个别管理部门未及时审核导致困难群众无法申报补助资金。二是动态管理机制不健全。个别区存在多发放各类帮扶资金的现象,已死亡人员继续领取各类帮扶资金14.30万元。部分单位入户调查环节薄弱,核查流于形式,困难群众的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困难群众因不了解或理解政策,无法享受帮扶。三是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数据对接不够顺畅,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

审计后,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市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残联等部门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生资助工作及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精准帮扶工作的通知》等7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帮扶资金管理。

(五)中小学校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合作办学审批程序不规范。厦门一中、双十和外国语学校2006至2016年有16份合作办学协议书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二是合作办学经费使用不规范。双十中学截至2016年底将合作办学经费1,295万元转入校基金会;厦门一中2014至2016年在合作办学经费中列支与合作办学无关费用678.99万元。三是翔安技校2016年未按月发放教育助学金8.02万元。如2至4月的助学金1.56万元推迟到6月底才一次发放。

审计后,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2项制度,对合作办学的行为、程序、资金管理进行规范。

六、国有企业方面

对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市属国有企业4位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了企业财务收支活动、贯彻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与决策部署、重大经济决策、内部管理、发展潜力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国有企业总体规模和效益保持大幅增长,建发集团、国贸控股集团首次跻身世界500强,厦门港年集装箱吞吐量首次突破1,000万标箱,国有企业在保障厦门金砖会晤、承担重点项目建设、引领自贸区发展、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经营活动内部控制存在缺陷,造成潜在损失。如国贸控股集团下属上海启润贸易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16年利用职务之便签订虚假销售合同、指使员工偷盖章放货,形成潜在损失1,992.81万元。

审计后,该公司已成立专项小组进行整改问责,完善内控制度,采取法律手段追偿损失。

(二)亏损和涉诉项目影响企业发展潜力。如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截至2017年7月底涉诉事项105项,主要是涉及应收款的诉讼。

审计后,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3月,收回款项9,105.30万元,结案18件,涉案金额6,748万元。

(三)未严格执行公开招投标制度。一是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路桥建材有限公司2013年1月至2016年6月采购水泥、砂和碎石等原材料51,721.25万元,未公开招标。下属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的海天码头场内平面运输服务及装卸劳务采购,直接外包给三家供应商,未执行招投标政策,2015年涉及金额8,247.55万元。下属港务疏浚工程有限公司转包“东渡码头搬迁至国贸码头工程”给10家公司,涉及金额8,040.40万元;转包集团内部各码头公司的疏浚工程业务,涉及金额7,241.98万元。二是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下属2家公司2012至2015年有7个项目未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涉及金额12,077.77万元;2015年7月,国贸商务中心二次装修签订三份补充协议995万元,比原中标价增加55.35%,增加工程量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

审计后,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均已责成相关公司、部门人员加强招投标相关法规学习,按相关规定履行招标程序和项目管控。

七、审计建议

(一)整合财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的整合力度,及时盘活存量资金,发挥资金集中效应。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结合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实现市、区、镇(街)公共服务资源有效整合,加强土地出让后合同履约的跟踪管理与服务,提升营商环境,促进城乡协同发展。

(二)加强监管,提升行政事业性资产使用绩效。建立健全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全方位、多层次的资产管理监督体系,促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厉行节约、物尽其用,避免因长期闲置、违规转租等造成损失浪费。严格规范资产的出租、出借行为,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实现资产处置的公开化、透明化,提高资产管理使用效益。

(三)共享协作,提升行政管理效能。从审计情况看,由于相关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业务不协同导致问题发生的现象仍然存在。对此,建议加强跨区域、跨部门的信息数据共享,利用大数据技术实行动态管理,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机制,避免相互推诿、管理缺位,不断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部门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的协调性、配套性和可操作性,使各项政策互为补充、有机衔接,确保精准施策。

(四)深化改革,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有关意见,推动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梳理、排查各类风险点,进一步去杠杆、优化债务结构。加强对国有企业异地投资特别是境外投资的监管,合理限定国有企业法人层级,解决层级过多造成外部监督难以全覆盖、内部管控不到位,甚至有意逃避监管的问题。

(五)严肃问责,提升审计问题整改实效。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的重要指示,加强审计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以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协调,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以及审计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的动态跟踪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将审计发现重大问题的整改工作纳入督查督办事项,定期通报有关整改情况,强化责任追究。重点对自然资源资产、保障房等生态和民生领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未按期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进行谈话提醒;对屡查屡犯或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通过举一反三、落实整改,共同构建审计防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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