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宁夏)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7日】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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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8年7月26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自治区审计厅厅长 胡仲秋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17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审计厅对2017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认真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聚焦实施“三大战略”,有效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2017年,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财政保障能力稳步提升。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统筹用于保障民生、重点项目建设等。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和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全区民生投入占整个财政支出70%以上。

——着力推进“三大战略”实施。设立科技创新投资基金,大力支持创新平台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人才引进。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7项,重点支持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

——财政管理改革不断深化。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修订完善64项制度规定,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成效较好。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自治区政府积极组织整改,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都得到了整改。

从审计情况看,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平稳,较好完成了年初自治区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任务,提高了财政保障能力,但也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规范的问题。

一、自治区本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一是部分财政代编预算下达还不及时。2017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年初代编预算中有些资金未在规定时限及时下达到部门和项目,截至2017年底,仍有3.99亿元未安排使用。

二是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2017年度9个贫困县整合的70.16亿元财政涉农资金,由于整合资金使用方案编制不够细化、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足等原因,8.07亿元还未使用。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是预算编制执行有待提高。自治区本级部门代编预算中有38.06亿元未及时下达和统筹使用,从审计抽查的10个部门来看,主要是预算编制不细化、项目进展缓慢等原因造成。

二是资金管理不够规范。10个单位本级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8379.6万元未盘活;10个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2263.78万元;3个单位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等380.34万元。

三是公务支出管理需进一步规范。对24个单位2017年度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情况进行了抽查。发现13个单位在“三公”经费管理等方面不规范63.92万元。

三、自治区“三大战略”相关审计情况

(一)科技创新和科技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一是项目监管还不到位。5家企业申报科技专项资金不规范2131.33万元。

二是专项资金闲置。7个以前年度安排的科技项目未实施或终止实施,573.92万元专项资金闲置。

(二)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一是个别县(区)扶贫对象识别不够精准。1个区14户18人已达到脱贫标准,但未及时进行动态调整;1个县将已经移民的19人聘为护林员,并发放工资。

二是扶贫贷款、互助资金管理不够严格。1个县扶贫贷款贴息资金、互助资金242.51万元未及时下拨或支付;1个县68户、31.9万元互助资金借款逾期未收回。

三是有的项目进展缓慢。4个县9个扶贫项目因未充分考虑当地实际,需要调整或无法实施,1483.67万元资金滞留在项目单位。

(三)污染防治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是资金管理不够规范。2个市县使用环保专项资金不规范,涉及资金2749.1万元。

二是项目实施比较缓慢。5个重点流域治理项目和4个人工湿地建设项目进展缓慢;3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未按期完成提标改造任务。

四、民生工程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一是有的项目资金闲置。1.35亿元资金因项目进展缓慢闲置超过2年。

二是部分项目建设进展缓慢。13个已开工项目的6026套安居住房,由于企业资金、拆迁等原因,超过3年仍未建成。

(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跟踪审计情况。

12个市县22个项目未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5个市县的5个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存在不合规情况;5个县(区)1147.14万元政府配套资金未及时到位,影响工程进度。

(三)重点信息化建设审计情况。

一是有些建设项目进展较慢。2016年批复的16个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6个项目未按期建成。

二是统筹规划不够。信息系统建设审批和资金来源渠道多;7个部门信息系统功能模块重复开发。

三是资产管理不规范。10个部门的48个信息系统未计入固定资产,涉及金额2.61亿元。

五、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是个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2个单位违规收取各类保证金3.77亿元。

二是建设项目进展缓慢。6个市、县(区)实施的城乡社区服务站建设等项目进展缓慢,部分2014年度安排的建设项目截至2017年底尚未完工;2个县(区)2017年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任务未完成。

三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3个县(区)的偿债准备金、以前年度存量资金等2.79亿元未及时盘活使用;2个县(区)2.76亿元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

六、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先后组织对自治区工人疗养院迁建等7个政府重点投资项目进行审计。重点加强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出具《跟踪审计建议书》29份,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合同执行、工程变更等行为,促进节约了政府投资,如宁夏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节约投资1583.14万元。但还存在一些问题:2个项目违规招投标,涉及金额1702.78万元;2个项目工程结算不规范632.8万元。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我们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对违反财政财务收支规定的,已依法下达审计决定,要求有关单位予以纠正;对管理不规范的,已建议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应当追究责任的,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查处。截至目前,给予23人党纪政纪处分,诫勉谈话13人,通报批评12人;有关部门和地方积极整改,追回或盘活资金3477.96万元。对问题的全面整改情况,自治区政府将专题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自觉接受自治区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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