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7日】
【来源:四川省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2018年12月4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四川省审计厅厅长 陶志伟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四川省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受省政府委托,现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省政府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及时组织专题研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健全机制,切实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审计监督制度。一是健全问责制度。细化审计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移送清单,加大问题曝光、督促整改和责任追究力度。制定《四川省审计约谈办法》,强化对系统性、苗头性、风险性和整改不力问题的警示、提醒和督促纠正。认真做好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向社会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强化整改督促。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省政府督查督办范围,作为对各市(州)和省直各部门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促进落实整改责任。审计工作报告附件清单所列问题93项,截至9月底,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66项(整改率71%),需要通过调整政策、修订制度、清理核实等必要过程整改的27项正在加紧推进。三是深化审计结果运用。更加注重源头防控,按照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和省政府部署,审计厅积极参与推进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平台建设工作,财政厅等部门加快构建审计结果、审计整改情况与预算分配有效衔接机制,审计工作促进完善治理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四是加强重点领域审计。今年以来,全省审计机关进一步加大对财政专项资金和政策执行、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政府投资及隐性债务等审计力度,共审计单位3599个,促进增收节支114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34.5亿元,审减政府投资36.6亿元,对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更加精准有效。

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把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的重要抓手,与构建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三大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的制度机制相结合,以审促改、以改建制,取得明显效果。

(一)省级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预算管理中存在部分预算下达不及时,省级部分专项资金清理整合不够、相关制度不够健全,一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量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够,政府投资基金未开展绩效评价,以及部分市县财政专户清理和公务卡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制度机制性问题。

财政厅坚持问题导向,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应及时纠正的问题已得到整改,通过制度效应加强的工作正在逐步推进。一是改进预算分配工作。对未按规定时间分配下达的预算深入分析具体原因和影响因素,将采取提前细化、严格分配时限等措施,提高下达的及时性。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组织相关部门抓好专项资金清理整合,明确支持方向,增强投向的精准性,对用途趋同的进行统筹,避免资金“扎堆”、重复用力。同时,会同相关主管部门修改完善管理办法,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拟将三项资金管理办法整合修订为《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于今年年底前正式印发。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从绩效目标的量化设置、动态监控和结果运用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对部门项目预算,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在编制2019年预算时提前做好准备,详细测算明细金额,提升绩效目标的精细化。对政府投资基金,已于2018年8月委托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开展绩效评价,建立管理费与运营绩效挂钩制度。四是加大市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推进力度。督促加强财政专户清理,27个市县违规保留和使用90个财政专户已撤销51个,其他不合规的专户将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滞留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已全部缴入国库。部署开展财政改革“两年攻坚”行动,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标准化体系建设,规范公务卡结算机制。

此外,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部分税务机关对征管系统提示的漏税预警信息未有效运用,应征未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税8848万元的问题,经税务机关进一步清理,应征未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共1.66亿元,整改中已入库或减免7427万元,其余尚在组织补征。省税务局还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组织收入工作制度的通知》等,完善税收征管制度。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今年对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实现了审计全覆盖,重点核查80个单位发现存在预算编制口径和级次不合规,决算编报不符合制度,财务核算不够严格,各单位的财务软件缺乏统一要求和监管,部分信息化和工程建设项目推进不够有力,以及会议费、培训费列支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相关单位对此高度重视,通过党组会、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鉴于2017年度预算编制与决算工作已结束,整改的重点放在规范今后相关事项上。财政厅要求各部门单位合理预计经营收入规模,细化支出事项,增强预算编制与部门履职衔接,杜绝机关与直属单位预算混编和违规向直属单位实拨资金等问题,进一步健全会议费、培训费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管理制度,规范执行操作,强化预算约束力。未按规定进行明细核算、与所属单位合并记账的部门,均已正确设置会计科目,与所属单位分账核算。往来款2.93亿元长期挂账未进行有效清理处置的42个单位,采取了账务调整、按程序核销呆账、加大催收力度、清退保证金等措施进行清理处置。针对项目推动不够有力和规范的问题,逐一找准原因、明确责任时限,加快建设进度,当年无法完成的已向省发展改革委申请调减项目预算。针对会计电算化存在监管盲区问题,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先后两次组织财政厅、审计厅等部门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并提出了制定财务软件规范标准、加强会计人员业务培训等具体要求;财政厅已制定整改计划,加大了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力度,并拟于11月底前完成我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相关办法并征求意见。

除上述情况外,个别问题尚在整改过程中。如省体育局将下属单位预算编入本级,由于项目进度滞后造成资金沉淀885.41万元,正在加快项目推进,尽快消化沉淀资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已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清理,将分类提出处理意见。

(三)“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三大攻坚战”推进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部分地方违规变相举债行为仍时有发生;地方金融机构风险防控还不完善;一些地方还存在扶贫政策落实不精准、项目实施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以及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部分地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还不够到位。对上述问题,省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抓好整改工作,确保风险隐患有效控制、脱贫攻坚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更好促进和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按照省政府要求,审计厅、财政厅、原省金融工作局和四川银监局联合下发做好政府性债务问题整改的通知,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截至10月末,相关地方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性债务管控机制,协调撤销违规出具的承诺担保函261份,收回违规用于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新增债券资金1.61亿元,偿还债务18.34亿元。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国有城市商业银行审计整改工作,审计厅按要求将审计结果分送相关地方党委、政府,督促落实防范化解风险的主体责任。整改中,相关银行已取消发行短期个人理财产品,停止办理通过资管计划向企业发放委托贷款业务,整改及收回通过信托、券商等机构“绕道”发放的贷款20.54亿元,降低股东关联企业授信余额6.32亿元,收回股东关联企业贷款3亿元,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得到加强。

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方面。以抓审计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推进力度,切实在“精准”“精细”上下功夫。相关地方开展了贫困人口基本信息重新核实工作,截至10月末,已将不符合条件人员7472名清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部分地方未按规定统筹整合或超标准超范围安排发放的扶贫资金,已加强使用监管,采取盘活、追回等措施整改资金2.94亿元,并促进政策落实22项,制定完善规章制度65项;对扶贫项目中围标串标、高估冒算及套取骗取、截留挪用扶贫资金的责任人员,已追究刑事责任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8人,其他问责方式处理144人。

污染防治方面。把审计整改工作与中央环保督查发现问题整改相结合,统筹部署,分类处置。针对22个工业集聚区336家企业距离主要河流及支流不足1公里等问题,相关地方既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和最严格的环保政策,也兼顾历史原因、尊重客观实际,不采取简单“一刀切”的办法。一方面调整园区总体规划,严禁在距长江1公里范围内新设化工类企业;另一方面,积极引导高污染企业逐步搬离,优化工业布局。针对超标排放、违规堆放危险废物等显性问题和风险隐患,坚持立查立改,宜宾市2家企业已实现废水达标排放,乐山市1家企业预计年底完成含磷废水深度处理,7家企业违规堆放的11万吨危险废物已清运处置3万吨。针对建设项目未经环保验收即投运、无证取用地表水或私自打井取水等问题,着力从完善机制、强化履职上进行整改,相关自然保护区已成立管理机构5个,制定管理办法等10项,拆除违章建筑28座,关停生产企业5家;未经环保验收即投运的85个建设项目中,已有52个完成环保验收,有6个已终止建设;8家企业已补办取水许可手续,并补缴水资源费125万元。

由于“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涉及面广,形成原因复杂,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跨度长,整改难度较大,相关地方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已制定整改方案,正逐步落实。如对尚未化解的隐性债务,已采取全面弄清情况、制定化解规划等措施,力争在5至10年左右予以消化;对改变用途的5.15亿元置换债券,由于已用于相关项目,尚在统筹财力逐步整改;对以前建成投运但未补办审批手续的小水电,正在加快清理,对影响生态环境的将依法依规予以整改、关停或拆除。

(四)专项资金审计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今年重点反映了省级环境保护、科技计划、军民融合发展和工业发展资金审计情况,揭示了部分重点资金分配标准不够细化完善、资金分配与制度不相符,部门间信息共享互通不够、对申报材料缺乏实质性审查等问题。

相关部门和地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针对性分析研究,分类确定整改目标及措施,逐条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财政厅会同主管部门研究完善了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增强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透明度,避免分配标准“一事一议” “一年一议”。同时强化制度执行,落实各环节职责分工,着力解决资金分配与制度不相符等问题。二是加大违纪违规惩戒力度。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对资金申报资料的实质性审查,对骗取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进行严肃处理。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骗取的补助资金已全额收回,相关企业被纳入财政专项资金负面清单,取消工业发展资金申报资格3年;追减达州市2016年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三是强化后续跟踪监管。相关部门采取一系列跟踪检查措施,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关于做好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支持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四川省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加强对2017至2018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支持项目的全过程跟踪监督,并在全省开展项目清理整治;原环境保护厅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规范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严格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原省国防科工办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已收回资金264万元,对资金与建设进度严重不匹配的项目,已收回提前拨付资金;科技厅加快项目验收进度,逾期未验收项目已验收261个。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聚焦审计发现的问题,围绕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细化具体部署、加大落地力度,相关工作得到加强和改进。

落实“项目年”决策部署方面。针对部分项目推进慢、“并联审批”机制不健全、部门在招商引资中缺乏协调联动等问题,各地强化要素保障,加快项目推进,未形成实物工程量的34个项目,已有9个形成了实物工作量;省级相关部门和地方整合精简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建立政企常态沟通服务机制,强化项目督办和考核,“并联审批”和招商引资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

省级政府投资基金运营方面。针对社会资本参与度较低、募资未达到预期目标、投资进度不理想、专业化运作程度不够高等问题,财政厅督促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加大募集力度,未达预期目标的22支基金中,有2支新增协议认缴额12亿元;省级基金已签订投资协议项目116个,累计投资约144.5亿元;3支基金管理公司增配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提高了专业化运作程度。

化解过剩产能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针对未按目标任务进行分配、拨付管理不够合规、未及时完成资金清算和结存资金处置等问题,相关部门和地方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正在拟定煤矿(钢铁)企业职工安置补助资金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资金支付和监管方式;经济和信息化厅将会同财政厅对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省级配套补助资金进行清算,结余按照有关程序收回省财政。

“放管服”改革推进方面。针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未按要求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一些行政审批前置条件还未取消等问题,相关地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相应整改,94个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事项通过优化办理流程、整合政务资源已进驻86个。

存量资金清理盘活方面。针对部分省级单位和市县存在财政补助收入长期结存、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调整使用等问题,财政厅督促相关部门和地方加大清核力度,省级相关单位和市县财政结存超过2年的存量资金已清理上缴7.82亿元,15个市县已完成或已无法实施项目结余资金已收回财政或办理支出3318万元。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方面。针对政务信息系统重复建设、应用低效和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管理等问题,相关部门结合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的要求积极整改,功能或内容基本一致的28个系统、建成后即停用的12个系统和使用频度低甚至长期闲置的22个系统均进行了清理或整合。

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等管理方面。针对理赔等管理不严格、虚假投保获取理赔款和财政补贴等问题,相关地方对本地农业保险政策进行了清理,进一步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机制,对虚增标的物面积和数量造成财政多支出的政策补贴及编造虚假理赔资料违规获得的理赔款,通过追回资金或核销补助等方式整改1375万元,有关责任人员受到问责处理。

此外,部分事项目前尚未整改到位。其中,重点项目方面,由于产业类项目的推进涉及经营性实体,行政性整改措施对其效力有限等原因,未形成实物工程量的25个项目进度仍较慢;存量资金清理盘活方面,由于时间跨度大、涉及情况比较复杂,尚有7.91亿元沉淀在财政或主管部门;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方面,由于涉及单位和人数众多,有30个县多支出的政策性补贴或违规获得的理赔款2641万元仍在持续整改;政务信息系统方面,有252个系统由于经费未落实等原因,尚未完成安全等级保护。

(六)民生资金项目审计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把抓好民生领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2018年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具体举措,持续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

关于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审计专项调查发现的问题。审计工作报告主要反映了资金管理制度缺失,相关政策执行随意性较大,资金监管主体责任不落实,以及违规侵占补贴资金、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各地均采取了相应措施,未按时拨付的资金15.54亿元已拨付14.25亿元,违规改变用途的资金3725万元已归还原渠道1795万元,超范围发放的资金6633万元已通过追回或其他方式整改5933万元,被套取骗取资金5641万元和被冒领克扣的补贴资金1060万元,除处理责任人员外,已追回或发放到户5666万元,其余正在整改中。审计调查反映的情况引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启动了为期3个月的专项治理,推动了审计整改扩面深化。财政厅会同省纪委监委、审计厅等部门印发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保卡“一卡通”试点方案》,本着“先试点后推开”原则,在内江市、乐山市、凉山州开展试点,对惠民惠农补贴全部实行社保卡“一卡通”发放,从制度上防治腐败滋生。相关地方对通过“一卡通”发放的惠民惠农政策进行了梳理,规范发放渠道和形式,加强部门协同管理,探索建立解决“一户多卡”导致诸多弊端的长效机制。

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工作报告主要反映部分地方仍存在违规享受保障待遇,部分安居工程建设或分配使用滞后、专项资金闲置或未按规定使用,一些公租房空置或违规转租转借等问题。相关部门注重聚焦根源、分析规律,把纠正问题与防范违规有机结合起来,针对历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反映的普遍性问题,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原国土资源厅、审计厅联合印发了《四川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问题风险提示清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强对市(州)的督促指导,相关地方对照整改清单,逐项逐条分类采取整改措施。其中,违规享受保障待遇的已取消或调整5020户,追回违规领取补助645万元;超过3年未建成的项目已建成12个,未及时分配的7184套住房已完善配套设施投入使用;盘活闲置资金78.67亿元,收回或归垫超范围使用资金2.84亿元。由于涉及群众较多,信息核实工作复杂,220户不符合条件家庭享受保障待遇的问题仍在持续整改;因拆迁工作缓慢,10个超工期项目仍然进度滞后;由于项目未取得实质性推进,仍有31.99亿元资金闲置,建设单位正在采取提前还款等方式处理。

关于“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存在部分项目推进缓慢、有关政策措施落实不够到位、重建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还不够规范等问题。阿坝州和九寨沟县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要求,迅速组织力量,积极整改。针对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九寨沟景区管理局按照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计划倒排工期,实行两班倒24小时施工,积极抢抓进度。九寨沟县成立县委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党委对全县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工作的指导,坚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及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回头看”,安排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全县114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开展全面整改,并制定印发《九寨沟县8·8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干部履职风险提示清单》,初步形成重建任务推进与自查纠偏并联运行机制,目前审计反映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七)政府投资审计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对342个省市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和对3181个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发现,存在建设用地和环保水保等政策执行不到位,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监管机制不健全,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亟待完善等问题。

省政府统筹安排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将其作为政府投资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治理的重要抓手,以问题聚焦薄弱环节,以整改补齐监管短板,推动各有关部门单位切实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存在土地未批先用、违规征地问题的28个项目,已有7个项目建设用地获批。18个市州责成相关单位对未获得环保水保批复即开工建设的103个项目加快完善手续,已有52个项目获得批复。60个项目违规出借财政资金、闲置建设资金、超付工程进度款46.39亿元的问题,通过加快项目进度、规范资金管理等措施,已有41个项目完成整改,涉及金额38.41亿元。对履职不到位造成损失浪费6.54亿元的问题,已追回多付、违规出借工程款等5.87亿元。针对省代建办和省代建中心“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及代建管理规则、实施细则不健全等问题,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专题会议推进代建制改革,提出将省代建中心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统建中心合并的思路,待报省政府审批后开展相关工作;省代建中心制定完善了项目移交、招标投标、投资控制、质量安全、项目管理、廉政风险等6个方面16项制度,全面规范代建工作运行流程。

除上述情况外,还有21个项目的用地和51个项目的环保水保仍未取得相关批复,各地正按照时间缩短、程序不减的原则,责成有关单位加快完善手续,整改工作正在推进中。

以上7个方面,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的汇总情况。此外,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安排,经济和信息化厅、民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和省广播电视局分别汇报本单位的整改情况。总体上看,上述5个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均作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并注重与审计机关的沟通衔接,审计指出的问题已基本得到整改。

三、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从严管党治吏要求,强化协作联动,及时处理审计移送问题线索。一是监督合力增强。审计机关切实加强与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自去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以来,审计工作报告涉及问题共移送违纪违法线索356件,其中,各级纪委监委受理253件,各级政府受理48件,相关主管部门受理42件,司法机关受理13件,形成多方联动、依纪依法问责追责机制。二是处理力度加大。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反馈处理结果256件,已有2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6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556人受到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三是震慑效应凸显。对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损失浪费、重大失职渎职等问题,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如在全省为期3个月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中,省纪委监委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关于限期主动说清问题的通告》,截至9月底,全省有24972人主动说清问题,上交违纪资金8000万余元。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省政府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资金加强审计监督。下一步,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将审计整改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政府督查与审计监督的合力,压实压紧主管部门的牵头责任和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后续整改情况将按要求及时报送省人大常委会。二是拓展整改实效。大力加强审计成果转化运用,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强化审计发现问题特别是共性问题的分析研究,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建议,切实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力防范化解经济社会运行中的各类风险隐患,更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健全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加大审计整改情况及审计移送处理情况跟踪反馈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结果,推动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融合贯通,切实构建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监督支持下,审计监督在规范财政财务收支、促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等方面不断取得新成效。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强化审计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