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安徽省省级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7日】
【来源:安徽省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2018年12月20日上午,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邓向阳代表省政府,向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报告了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今年审计整改报告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省委人大政府重视。省委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强调要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省人大常委会对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提出,要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及时公布整改结果。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抓整改,要求各级各部门从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不折不扣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特别是对“放管服”及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抓住不放、深查细究,找准“病灶”,确保整改到位、改出成效、经得起检验;要加大对整改情况的动态监督和跟踪问效,切实维护审计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研究分析,加快清理不合理制度规定,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打好“补丁”、筑好“防火墙”,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推动财税改革,促进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二、全面落实整改责任。省政府积极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切实抓好审计整改“三个落实”,即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方案落实、公开措施落实。对照审计工作报告,及时将整改任务分解至有关市县、部门单位,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对账销号。明确相关市县政府、省直部门、省属高校和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既要抓好本级问题的全面整改,又要督促下属单位将问题整改到位。

三、不断完善整改机制。进一步健全人大监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跟踪督促与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在强化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行业监督作用,对行业性的审计事项,要求省直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承担监督管理责任,督促问题整改,推进相关问题从体制机制上落实整改,如省财政厅坚持问题导向,印发了《关于2019年省级部门项目全面实行“大专项(大类别)+任务清单”预算编制管理方式的通知》、《关于2018年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制度文件,细化预算编制,整合专项资金,规范科目调整;在省属高校整改期间,省教育厅深入现场督查落实。省审计厅持续跟踪督促,采取事前发整改通知,事中加强沟通协调,事后会同省财政、编办、税务、国资等有关部门对部分重点整改事项进行核查,保障整改质量。

四、审计整改成效明显。截至今年11月底,审计工作报告所附8类问题清单的75个问题,涉及金额92.91亿元,57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8个问题部分整改,已整改问题金额85.83亿元,金额整改到位率为92.38%。有关部门单位采纳审计建议,制订或完善规章制度100项,2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责任。省审计厅已将审计整改综合情况全文公告,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及20个省级预算部门在今年10月底以前,就已单独在门户网站公开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通过预算执行、财政管理、“放管服”、小额贷款和税收优惠、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方面的问题整改,有力推动了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有力推进了优化营商环境,释放改革红利,有力推进民生项目进度,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五、强化后续整改措施。审计整改工作客观求实,直面18个已部分整改的事项仍然需持续整改,有的属历史遗留问题,需要一定的时间加以解决;有的属体制机制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逐步解决;有的企业欠缴社保费和不良贷款,还存在一些客观困难,需要妥善处理,逐步完成整改。为全面落实审计整改,报告明确了后续整改措施:一是省政府将尚未完全整改到位问题纳入重点督查督办事项,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分类处置,加以解决。二是相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认真研究审计揭示的问题、提出的建议,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相结合,标本兼治,着力在体制机制、制度完善上下功夫,从源头上防范和解决问题。三是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综合考核系统,作为部门单位预算安排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与省纪委监委、省委巡视组工作协调,综合利用审计结果,进一步促进问责追责。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