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在黑龙江全面全方位振兴发展中做出新贡献
——2018年度黑龙江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解读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6日】
【来源:黑龙江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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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受省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厅长李广智代省政府向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一年来,省审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和审计署工作部署,聚焦“三大攻坚战”和“三大攻坚任务”,突出政策落实,紧扣改善民生,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履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利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的职责使命。

与以往年度相比,今年的报告既有遵循惯例的常规内容,也有适应新形势的新变化。既实事求是地揭示了政策落实、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也客观反映了我省经济社会和改革发展中取得的成效和进步。报告共有十个部分,大体可分为五个方面:一是对去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以来,全省审计机关创新审计理念和方式方法,拓展审计广度深度,增强审计监督效能的工作概述;二是根据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适应省人大审查监督预算的需要,从审计的角度,对省级执行情况作出的总体评价;三是详细反映省级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执行等8个方面的审计情况;四是对审计移送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特点进行分析;五是根据审计情况,对下一步工作提出的审计建议。总的来看,今年的报告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突出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新定位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审计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审计工作的根本保证。一年来,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审计工作放在推动龙江全面全方位振兴的大背景下安排和把握,把审计发现的问题放在改革发展大局下进行审视和处理,把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政治责任和头等大事,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把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到实处。在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方面,重点反映了部分市县没有及时成立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机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推进缓慢等问题;在扶贫政策落实方面,重点反映了部分市县扶贫小额贷款、农业保险等金融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一些贫困学生未能享受减免学费等教育扶贫政策,部分困难群众未能享受医疗救助政策等问题。

二、聚焦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

一年来,全省审计机关聚焦主责主业,突出审计监督重点,在“六个强省”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上持续发力,在促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持续发力,及时反映揭示制约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等问题。在降费政策落实方面,重点反映了部分市县未按期取消收费,未按期降低收费标准、未按期免征、停征等问题;在涉企扶持政策和资金落实方面,重点反映了部分市县涉企扶持资金滞留在财政或主管部门仍未拨付、部分市县涉企扶持资金下达使用不及时,在财政部门滞留时间超过180天,有的长达3年等问题。审计工作中,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们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把绩效审计理念贯穿于审计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在财政管理审计中,主要反映了部分省直部门绩效管理不到位,绩效评价项目自评价报告质量不高、自评价结果不完整,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到位,部分项目预算安排为考虑上年执行情况等问题;在扶贫政策和资金审计中,主要反映了部分市县扶贫产业项目收益未与贫困户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部分项目运营效果差、收益率低、未实现预期效果等问题。

三、展示强化民生资金项目审计的新视角

一年来,全省审计机关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民生审计的目标,不断加大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联系紧密的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及时揭示民生资金在筹集、管理、分配和使用等环节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着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落到实处。在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主要反映了部分市县存在因资金紧张为按约定兑付货币化安置资金、棚改安置住房建设停滞等棚改拆迁居民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方面,主要反映了部分市县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不规范,挤占、挪用、投资亏损等造成基金损失等问题。在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运营管理方面,主要反映了在停车设施规划引导和管控、停车设施建设、停车场运营管理和综合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民生审计方面,今年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城市民生保障资金和惠民项目审计调查情况,这是在去年我省开展涉农补贴资金和项目专项审计的基础上,全面推动各类民生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全面推动中央和省各项惠民资金使用到位的重要举措。我们统一组织了对13个市(地)本级及所属18个中心城区民生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和惠民项目建设管理情况的审计调查,审计查出违法违纪及管理不规范金额32.10亿元,揭示了挤占挪用、套取骗取民生资金、民生保障不到位、惠民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监督的触角和效力更加深入到最基层、最需要保障的群体。

四、反映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的新进展

推进审计全覆盖,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全省审计机关积极建立与全覆盖相适应的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消除审计监督盲区,更好担负起新时代审计职责和使命。一年来,我们在惠民资金和项目、养老保险、预算执行等领域积极推进大数据审计,在去年首次实现对省本级全部预算单位审计重点审计内容全覆盖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改进方法,提升监督成效,继续对省直预算单位实现审计全覆盖,并且实现了在审计监督深度上的延伸和拓展。在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通过数据比对和关联分析,揭示出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部分单位未经批准自行出租国有资产、部分闲置非办公类资产未完成处置、欠缴国有资产租金等问题;在惠民资金和项目审计中,通过数据分析,揭示出向收入超标准、拥有多套房产等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民生保障资金,个别人员侵占、冒领、骗取民生资金,部分特殊群体应享受未享受惠民政策等问题。

五、适应审计促进权力规范运行的新常态

一年来,省审计厅按照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的要求,既严肃揭示不作为、慢作为等懒政怠政问题,又严格落实“三个区分”要求,切实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首次采用单独段落披露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主要包括58个市地党委政府、省直部门单位、省属企业和高校主要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共发现问题619个,涉及金额478.43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在重大决策落实和重要目标任务完成方面,存在由于项目前期可研论证不充分导致未实现预期目标、对经营过程监督不到位导致资金存在损失风险、项目推进缓慢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等问题;在政府投资基建项目管理方面,存在工程未达预期目标、项目建设超概算等问题;在履行财经管理责任方面,存在未经批准出租国有资产、收入使用不规范、支出控制不严格等问题。审计工作中,我们积极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等机关的配合协调机制,聚焦公权力运行、民生资金使用、国企国资管理、工程建设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靶向发力,切实增强监督合力,深入揭示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小官巨贪”问题。一年来,共向纪检监察等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共265起,其中,扶贫、惠民等领域套取骗取财政资金问题线索111起,多于经办机构公职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失职渎职、对下属单位管理松散有关;“微腐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移送线索50件,主要表现在惠民资金申领、惠民项目建设、扶贫工作中,由于基层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优亲厚友、贪污挪用公款等,造成公共资金和国有资产损失;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移送线索46件,主要表现在一些建设项目偷工减料、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一些招标人和投标人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一些项目在可研规划、立项审批中违反决策程序或决策失误而造成重大损失。

六、充分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的新成效

一年来,审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在客观揭示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深入分析在预算管理、民生保障、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把促进治标与推动治本结合起来,把查错纠弊落脚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在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部分,对一些屡审屡犯问题,从预算编制缺乏前期调研和科学测算、对所属单位监管不到位等四个方面剖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指出由于部分乡村振兴、扶贫产业项目缺乏有效监管,绩效评价体系不完善,导致一些项目建成后未实现预期效益或闲置;在民生保障方面,由于一些基层主管部门履职不到位,造成部分民生政策未得到有效落实。针对反映的问题,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强化重点领域监管,保障民生资金有效使用;从严规范权力运行,加大追责问责力度等审计建议,着力推动相关领域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较好地发挥了审计建设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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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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